商 品 购 销 合 同
供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厦门
需 方: 日 期:2016年1月14日
本着平等互信的原则供需双方就福建省军区厦门仙岳山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关于室内外给排水塑料管材管件供货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计量单位 号(直径) 16mm 冠益牌PVC-U电工套管管材 20mm 25mm 32mm 合计 米 米 米 米 数 量 按实际收货数量 按实际收货数量 按实际收货数量 按实际收货数量 单价(元) 0.9 1.1 1.9 3.0 金额(元) 按实结算 按实结算 按实结算 按实结算 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注:其它室内外PPR、PVC、PE、HDPEDE等给排水管材管件部分以实际下单为主。具体产品、数数、发货时间凭需方电话、传真和发货通知为准。
注:1、以上报价及金额为不含税现金报价。2、供方将不接受退货。 一、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根据国家塑料管材管件行业标准生产,按企业标准出厂。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交货地点为需方工地,交货数量根据需方合同所订数量供完,汽车运输,运
费由供方承担。 三、 四、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提供备品、供应方法 纸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货到需方后按产品出厂标准验收。
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随货同行。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结算,具体为当月25日之前核对供货清单并确定货款金额,此货款须于次月25日之前一次性结清。 七、交货期限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供完需方所订货物。 八、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若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外的其它产品报价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效力与之等同。
3、本合同在该工程竣工之前均有效。
供方: 需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户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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