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要点
1、 材料验收及管理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管子、管件、阀门、卷管材料及接口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对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应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管子、管件、阀门在安装前,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并进行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钢管应符合: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锈蚀或凹坑不超过壁厚负偏差。
法兰和盲板的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和经向沟槽。
螺栓和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和螺母应配合良好。
所有的材料应安放在现场所搭设的临时仓库内,并用道木或其他设施垫起,不能直接安放在地面上。
材料严格按施工图上的料表发放,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做到随用随领。
2、 施工准备
给排水管道施工前由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当发现施工图有误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
施工前,有关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设计部门应提供详细的地下情况。
施工前应签发动土许可证。
对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进行校测。
3、 土方工程
A、 放线与测量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放线,应按设计要求和已有的控制点进行。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线路测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固定水准点的精确度不应低于四等。
沿管道线路设置临时水准点,并用水准导线与固定水准点连接。
测定管道线路的中心线和折点的坐标和标高。
管道线路同原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的地面上设置临时标志。
定线测量作好记录,并标明所有水准点和连接线。
B、 管沟开挖
管沟开挖前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当地下电缆、管道等情况不明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开挖的深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有进行操作的空间。
管沟开挖时要防止地面水流入管沟。
当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开挖管沟时,用排水泵抽干,沟内不应长时间积水。
开挖管沟时,遇流沙、雨季施工,可采用加大边坡或设支撑等措施。
开挖管沟的边坡坡度的沟底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采用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其不意150~300mm厚的土,铺管前由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夜间施工时,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必须有防护措施和明显标志。
管道接口处应挖工作坑。
C、 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未做规定时,管道应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上。
管沟基础为岩石、半岩石或设计未做规定时,金属管道的基础应铺张100mm的砂
垫层;非金属管道基础应铺150~200mm的砂垫层。
D、 管沟回填
管沟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线的转折点、起止点、井室的坐标和管顶标高已校验。
管道经试压合格。
管道已进行防腐处理。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
拆除管沟的支撑,如为保证施工安全,不能拆除时,可直接回填;沟内积水应全部排净。
管道在沟内不得悬空。
管道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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