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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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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控制,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职责 4.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副总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4.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 4.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及整改工作。

5、工作程序

分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针对施工工程,制定月度检查计划并实施,找出工程

质量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日常检查:质量检查人员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检查范围:工序检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检查。

5.1 工程技术部每月对所属项目部至少1次质量大检查,由公司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结果下发通报。 5.2 项目经理每10天进行一次各工序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 5.3 项目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交底的符合性开展适时质量巡查,及时纠偏,并形成检查记录。

5.4 组织的各类检查以实测实量为主,目测为辅,并检查相关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5.5 工程技术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要求责任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进行验证。

5.6 工序施工完成后,资料员、测量员进行实测实量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验收。

5.7 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工程技术部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被检查项目部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8 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者,工程技术部有权对被检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奖惩:

6.1日常检查:发现无技术交底的,每次对项目负责人处罚500元。开具整改单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6.2月度检查

6.2.1工程质量考评活动每月开展一次。参评对象为各分公司施工项目部,考评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总工、质量工程师、经营部、财务部、采购部参加,实行联合考评的方式。考评结果列入半年度及年度先进评选指标。

6.2.2工程质量月综合考评内容由现场施工质量、项目管理工作及业主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其中现场施工质量由施工质量日常检查和施工质量月度大检查构成。月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各部分的权重分别为:现场施工质量为0.6,项目管理工作为0.3,业主满意度为0.1。月综合考评得分=现场施工质量考评得分*0.6+项目管理工作考评得分*0.3+业主满意度*0.1。

6.2.3工程质量月考评由工程技术部在月内不定期组织,考核时段为当月1-30号。

6.2.4考评实行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制,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取消项目部当月考评资格,并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2.5奖励:对月综合考评得分80分以上的前二名项目部进行奖励。对月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施工项目部颁发1000元奖金,并授予质量先进流动红旗;对月综合考评第二名的施工项目部颁发500元奖

金;对积极配合月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参与现场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和质量隐患,连续一个季度综合考评第一名的项目部,奖励金额为20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6.2.6处罚:对月综合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且列为最后两名的施工项目部,在月度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后一、二名处以1000元、500元罚款;对连续一个季度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将两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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