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设计合同及全部附件:
1. 合同正本
2. 附件一 《室内装饰设计图纸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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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及设计内容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址: 1.3 项目规模:酒店室内总面积约为 34000 平方米,其中委托乙方设计的
面积为 29000 平方米。
1.4 设计阶段分为:功能平面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含主要部位装修效果
图)、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1.5 具体设计范围:
一层酒店主次入口,二层酒店大堂、多功能厅、会议室、健身房,三层宴会
厅及中餐包厢,四层足浴桑拿休闲空间,五层到十七层(酒店办公、标准客房、行政套房、豪华套房及棋牌室等)功能区。 1.6 具体设计工作内容:
详参照附件一:《室内装饰图纸内容及数量》
1.6.1功能平面方案设计及扩初方案设计
包含:设计说明书、功能平面布置图、重要空间效果图、(详见附件一)意向图片等。 1.6.2 施工图设计
包含:设计说明书、施工要求说明书、材料说明书;
平面图、顶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大样图、地坪铺装图; 水电施工图; 空调设计配合; 重要材料选材封样。
1.6.3施工配合
定期前往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图现场放样,解答图纸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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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各工作节点的指导和确认;
协助甲方完成装饰、材料的采购与摆放工作。
1.6.4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蓝图 捌 套,可根据甲方要求另行增加,并
按成本价收取晒图费用,A3文本 壹 套,电子文件 壹 套,并做相应技术交底;
1.6.5提供室内装饰材料软装材质、五金件、饰品的设计建议和挑选工作; 1.6.6家具表/灯具表/饰品表(设计或挑选)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在方案设计前提供给乙方本工程施工图纸部份和水电施工图纸壹
套和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3 负责安排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 负责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三、乙方义务
3.1 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中国法律及 株洲 市颁布的有关法规、 规范、
规定及甲方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度及成果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
3.2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
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乙方需以甲方书面要求的限额设计值为依据进行设计,如设计图造价超过限额设计值的应进行调整,并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3 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
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全责; 3.4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负责参加各阶段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并针对相关方
就设计图纸所提出的问题做出必要的清晰的阐释;
3.5 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6 乙方明确委派 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认
可,不得随意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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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
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乙方仅需接受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
3.8 乙方各阶段的设计,应与相关专业设计公司充分沟通,其中相关专业设计单
位的建设性意见应作为室内装饰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供书面意见;
四、设计阶段及内容:
第一阶段:功能平面方案设计及扩初方案设计
1. 经过现场勘察,与甲方充分沟通,提出功能平面方案及相关概念图片; 2. 在与甲方确认概念方案后,与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沟通,完成功能平面方案定稿
3. 进行扩初方案设计,完成各重要空间效果以及主要立面方案,并经过双方沟通确定之后提交成果文本,内容详见 第一条 1.6.1。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
1. 在甲方确认的方案基础上,乙方进行施工图设计; 2. 配合甲方选样工作,提供材料样板选择(含品牌、规格); 3. 内容详见 第一条 1.6.2
第三阶段:施工现场配合
1. 指导施工图现场放样工作、协助解决现场施工技术问题; 2. 协助甲方完成装饰、材料的选购与摆放工作; 3. 参加业主方的相关评标、竣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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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5.1 设计费:按双方事先约定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为人民币: 整
(小写:RMB 元整) 。
5.2付款方式
设计序阶段 号 阶段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图纸深度 成果确认 付款进度 1 设 计 阶 段 2 3 4 现场勘察 设计合同签订 平面功能方案 及扩初方案 施工图 设计及绘制 施工阶段 配合服务 签订 设计合同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合同签定后七天内 支付总设计费的 30% 平面及效果图 甲方审核,签方案确定 字确认生效 甲方审核,签施工图完成 字确认生效 该装修 甲方签字确工程骏工 认生效
确认后七天内 支付总设计费的30% 确认后七天内 支付总设计费的30% 现场竣工后七天内 支付总设计费的10% 备注:1.实际时间从合同签订及收取定金之日起执行;完成为各阶段最终成果提交
时间,设计过程成果沟通由双方商定。
2.以上不包括由于现场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设计图纸变更,如果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图纸变更,则产生的费用,双方需要另行协商。
六、其它约定:
6.1 6.2 6.3
乙方应服从甲方选定的为本工程服务的设计咨询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甲方在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友好方式互相配合。
甲方派 为项目代表,乙方派 为项目代表,甲、乙双方指定联络人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监督、问题交流、督促解决问题及文件确认、签证等事项。
本项目的设计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知会甲方的情况下,有权使用该项目设计方案作为宣传、推广及展示,但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整体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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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或转让。
6.5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
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6 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确认 的往来信
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6.7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6.9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本合同项目设计或不履行
合同条款的,则应当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设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2 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付设计成果,均应当按照本合同总设计费每天
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停止工作;逾期20天,本合同即时终止,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之违约责任。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之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以下人员在书面往来函件中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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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甲方代表:
日 期:
乙方:
乙方代表:日 期:地 址: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 7 -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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