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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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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亭湖区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盐教职称„2010‟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通过人才市场申报。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申报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根据

(苏职称„2009‟27号)规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人员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的评审,不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

二、推荐评审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照空余岗位申报的原则:各学校的职称岗位要严格按《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管理的通知》(苏职称„2009‟13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关于调整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亭编办„2009‟7号)进行测算,经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为做好过渡工作,对有空岗的学校,按不超过空岗数60%的比例推荐申报;对无空岗或空岗数较少的学校,从严控制,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人数不

得超过三年内同级职称的自然减员人数;小中高的申报人数不超过现有已聘小学高级教师总数的2%。

2.坚持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各学校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对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工作或有支教经历的教师适度倾斜。

3.坚持多元化评价的原则:继续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学生满意度、师德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评价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综合考核。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搞有偿家教,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申报材料须经过学校初评推荐,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并盖章,市评委会组织评审,报市、省人事部门审核公布等程序。学校推荐须做到“四公开”:公开政策和推荐程序、公开岗位计划数、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公示推荐人员名单。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与评审视为无效。 二、推荐评审的程序

(一)资格初审(7月7日)。各学校及时传达市、区职称相关文件精神,与局人事科核实职称申报计划数,组织专门人员对拟申报教师的证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步确定申报人员(7月7日-7月9日)。各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量化积分,按积分排名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并携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到局人事科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课堂教学考核(7月11日-7月15日)。凡今年同意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课堂教学考核(已获得盐城市教学能手以上称号人员不需参加)。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提前一天公示课题、上课时间,组织评委当场亮分,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率为20%,良好率为60%,中差率为20%。考核成绩为优、良者,将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表放入材料袋,考核中差者不予推荐申报(2人及以下的设定合格分数线)。

(四)材料验证(7月15日-7月20日)。各学校安排专人将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送教育局办公室盖章(年度考核优秀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上报课堂考核结果,并根据时间安排携带证书原件到区人事局职称科验印。联系电话:66691271(具体时间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7月22日—7月23日)区直学校7月22日,乡镇学校7月23日报送职称材料。材料按往年要求执行,报名参加中、高级业务能力考核的名单按类别报送局人事科(Email:byh@thjy.cn)。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需于7月10日前报送局人事科。

(六)综合能力培训与考核(7月26日-7月30日)。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的考核;区教育局组织拟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考核。申报中学高级职称人员考核时间为8月9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盐城市田家炳中学。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考核时间为7月30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盐城小学。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推荐评审的主要依据

今年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仍依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3‟9号)执行。 1.关于推荐测评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对拟申报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评、公开推荐等多元化评价工作。 2.关于综合能力考核

材料验证合格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有效期为两年,2009年综合考核成绩仍有效;全市小学、初中教师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A等、已获得盐城市教学能手以上称号的教师及同系列转评的人员可免试(申报学科须与称号一致)。

3.关于材料评审

市评委会评审时,在对申报者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主要依据以下要素进行评审:

教育工作:主要依据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年限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包括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和实绩情况,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教育工作方面表彰情况等。

对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认定。除苏职称„2009‟14号文件中对班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明确年限外,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按实计算教育管理工作年限;对学校中层机构其他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连续任教初、高三毕业班两年以上的学科教师等,可折算一定年限的教育管理工作量。上述教育管理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重复计算。

教学工作:主要依据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量情况;循环教学和任教毕业班情况;课堂教学水平及考核情况;教学能力、水平和实

绩;学生满意度;开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讲座等情况;优质课评比及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情况等。

教科研工作:主要依据教研科研、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编写教材教参等。今年在评审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科研成果材料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教科研成果方可作为评审材料(鉴定材料要求见附件)。以下均不作为有效评审材料: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市、县教育学会的二级学会、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评奖论文、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奖论文等。

四、有关政策性问题

1.时限要求:任职年限、有关证书取得年限、论文发表时间等均计算到2009年底。其中:教师资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0年6月底。

2.计算机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对申报人员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岗位)不一致的,今年采取过渡办法:申报人员应当按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但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2011年起,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函授、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定学历,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两门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专业合格证书。

对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中学须具有本科学历,小学须具有大专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须取得本科学历。资历破格申报的教师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按破格要求掌握,表彰可放宽一个档次。

4.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盐城市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专业和公共科目继续教育任务。

5.论文要求: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国内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须有ISSN或CN刊号;专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材料。从今年起,对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经鉴定合格的教科研成果方可作为申报材料。

6.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7. 2009年评审未通过的教师,必须有新的业绩和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8.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仍按《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盐教职称„2003‟5号)执行。不符合初定要求的和初级职称转评的,都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初级职称考试。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报送的材料中:班主任及其他教育管理工作证明材料需如实填写,经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笔签字,不再提供班主任津贴相关材料;凡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讲座等,申报者应提供组织活动的原始材料,如活动通知、课务安排、邀请函、评课记录等;教科研成果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其余按往年要求执行。

2.各学校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学校须逐项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严禁弄虚作假,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评审材料中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规定可提供经职称办验证的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3.各学校要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间做好推荐相关工作,确保2010年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精神收费。交费时需集中交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反面写清姓名、学科及单位),用于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七、注意事项

1.请各学校在7月7日-7月9日,将《2010年 级职称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册》(EXCEL格式)、《2010年申报职称人员积分汇总表》报送局人事科并发送到byh@thjy.cn。

2.7月23日前将《2010年中、高级职称综合能力考核人员名册》(EXCEL格式)、《盐城市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情况汇总表》、和《盐城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Word格式)报送局人事科并发送到byh@thjy.cn。

3.请申报高级人员于8月3日前到盐城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申报中级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29日下午到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请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考核,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 1. 2010年申报职称人员积分汇总表

2. 2010年 级职称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册 3. 课堂教学考核评分参照表 4.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

5. 盐城市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情况汇总表 6. 2010年亭湖区教育系统中、高级级职称综合能力考核人员名册

7. 2010年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初审和验证时间安排表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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