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制散热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铝制散热器迁建项目 2、项目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宁波宁兴金海水暖器材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
现因原厂房租赁到期,宁波宁兴金海水暖器材有限公司放弃原有生产,拟投资5000万元,租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松花江路430号的已建厂房,从事铝制散热器的生产,租用厂房面积为3052.6平方米,搬迁后企业生产规模缩小为年产60万片铝制散热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开发改核咨【2012】3055号”文件对该项目核准咨询。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有厂房,无施工期。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切割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机械加工过程产生金属废屑;刮灰过程产生刮灰废气;抛光过程产生粉尘;人工打磨产生打磨粉尘;喷塑产生喷塑粉尘;柴油燃烧产生燃油废气;喷淋水以及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激光焊接不需要助焊剂,是利用瞬时高温使熔融焊接,无废气产生。 (1)刮灰废气
原子灰干燥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主要影响车间环境,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抛光粉尘
铝型材的表面以及激光焊接的接头处有一定的毛刺,需采用砂带抛光机对表面进行抛光加工,将对砂带机配备底部抽风装置,将粉尘引至水沉降室沉降后排放。由于产生的粉尘比重和粒径较大,经有效收集和沉降,通过排气筒从车间屋顶以上排放,预计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3)打磨粉尘
手工打磨以使工件表面平整,加工过程中会有少量打磨粉尘产生。基本在操作工位附近沉降。企业需加强粉尘的清扫收集工作,减轻粉尘对车间环境的影响。
(4)喷塑粉尘
喷塑流水线自配粉料收集回收系统,喷塑粉尘经过滤回收(该系统采用多组纤维滤芯过滤粉尘,风机风量为8000m3/h,收集率≥98%,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的二级标准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此分析,项目喷塑粉尘的排放预计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柴油燃烧废气
喷塑固化烘道中采用0#柴油作为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低于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即烟尘≤200mg/m3,SO2≤85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
喷淋水以及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GB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GB1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最终排入附近海域。
3、噪声治理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避免中午休息时间和夜间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与更新,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治理
(1)本项目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废屑由外协单位收购。
(3)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定点收集、妥善保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贮存、转移和处理途径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处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GBl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
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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