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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ODM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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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OEM/ODM工厂的质量管理,确保OEM/ODM工厂能够持续稳定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我公司质量要求的OEM/ODM产品。 2范围

适用浙江股份有限公司OEM/ODM产品质量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OEM:指由委托方设计,使用委托方商标、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的合作生产方式,俗称“代工” ODM:指由制造方设计并生产,被委托方买去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的合作生产方式,俗称“贴牌” 4职责 研发中心:

负责制定OEM/ODM产品技术标准资料; 负责新产品、新零部件的确认、封样; 参与品质异常的分析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变更的确认。 品质部:

负责制定OEM/ODM产品检验标准;

并督导OEM/ODM工厂加强质量控制、对其制程不定期监查、对OEM/ODM成品实施验货工作; 负责OEM/ODM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与辅导; 负责OEM产品客户投诉的分析、处理。 负责变更的确认。 采购部:

负责与OEM/ODM工厂进行日常质量信息交流; 负责OEM/OEM工厂变更事项的接收、传递。 5管理内容 量产前资料提供

OEM/ODM厂商在量产前需向我公司提供如下资料后,方可进行生产、制造

序号 1 2 3 4 5 6 资料名称 零件全尺寸检测报告 物料材质报告 检验作业指导书 ROHS报告 AAP《外观批准报告》 整机功能性检测报告 要求 需提供零部件2D平面图 第三方机构出具 零部件、成品巡检、成品抽检 第三方机构出具 外观标准 成品抽检与巡检 备注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样品管理 结构样品封样:

可靠性试验报告 核心零件封样 整机封样 过程工艺流程图 过程作业指导书 生产工装辅具清单 检验工装辅具清单 质量控制计划书 PSW《保证书》 生产厂址与过程工艺保证书 产品规格书 关键元件与整机 双方各一套 双方各一台 / 注塑、组装“SOP” / / QC工程图 统一一份 / / 所有产品必须进行结构和关键件封样,由我公司品质和研发与OEM/ODM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双方留样,无封样或丢失封样的,不得生产制造。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封样的有效期限,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

2封样时间定为在正式下单前一周完成样机的签样,封样是生产制造的样本,费用由OEM/ODM厂商承担。 限度样本封样:

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感官检验判断的检查项目的,双方协商后,作限度样本封样,双方留样,限度样本封样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

注:感官检验就是依靠人的感觉器官来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和判断。如对产品的形状、颜色、气味、伤痕、老化程度等,通常是依靠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和嗅觉等感觉器官进行检查,并判断质量的好坏或是否合格。 验货质量管理

OEM/ODM厂商在订单开始生产前3天通知我公司,我公司验货工程师原则上只对成品实施检验,但视具体情况,当OEM/ODM厂商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时,亦可对其生产现场进行不定时巡回检查,

主要包括关键工序监控、关键工艺参数稽核、员工作业检查、不合格品控制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OEM/ODM厂商进行改善。

我公司有权追溯当批进料、过程、成品检验记录数据,并且有权对检验项目判定,如检验数据作假、未检验等。

订单生产完成后的成品经OEM/ODM厂商的品质人员检验合格后,由我公司验货工程师按照检验标准及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验货工程师出具《检验报告》。

验收检查不合格时,我公司验货工程师将结果书面通知OEM/ODM厂商相关人员处理,OEM/ODM厂商进行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并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我公司验货工程师有权拒绝再次验收,由此给我公司带来的停产、欠货,影响我公司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OEM/ODM厂商承担。

当我公司验货工程师与OEM/ODM厂商出现质量标准争议时,由我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确认并裁决。

注:过程巡检与验货无关联 变更管理

OEM/ODM厂商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我公司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我公司取得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我公司书面认可,对订货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

a)、给我公司交货开始后,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b)、 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2、变更制造方法:

a)、产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b)、制造场所、或外协厂变更时。 质量异常管理

如 OEM/ODM厂商在订单产品在发货后,发现设计、制造过程,或其它质量异常时,应立即与我公司书面联络,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我公司。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OEM/ODM厂商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如 OEM/ODM厂商在订单产品在收货、及在市场流通中,出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我公司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制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措施,得到我公司认可后实施。 质量异常问题,经我公司确认,确属OEM/ODM责任造成的,我公司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质量损失赔偿按照供货合同及质量责任附加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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