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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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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 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 1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1、安全会议制度 4 2、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4 3、安全事故处理(报销)制度 5 4、安全事故处罚制度 5 5、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6 6、防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9 7、安全生产险情报告制度 13 8、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5 9、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8 10、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制度 24 1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7 12、安全值班制度 28 第五章 教育培训制度 32 第六章 专项费用使用及管理制度 35 第七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2 第八章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44 第九章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59 第十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0 第十一章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53 第十二章 特种设备检验登记制度 55 第十三章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57 第十四章 施工现场的总体布设 60 第十五章 施工驻地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63 第十六章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67 第十七章 安全检查制度 73 第十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 74 第十九章 岗位责任制度 78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78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9 3、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0 4、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1 5、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 6、质量检验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3 7、财务劳资部安全岗位职责 84 8、试验室安全岗位职责 85 9、施工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5 10、拌合站安全岗位职责 86 第二十章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8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项目经理部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三条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紧急救援预案,无工伤死亡和重伤、无交通死亡、无火灾、水灾事故,创建安全工地,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率。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

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张继云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成员职责

组长职责:组长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止等安全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组员指责:做好各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员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 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 安全会议制度 为及时贯彻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或存在的安全问题,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各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或按业主要求)。

2、参会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由安全环保部科长主持。

3、会议议程

3.1、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环保部科长汇报近期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处理措施,另外,传达上级有关的安全文件精神。

3.2、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本部门近期发现的不安全因素。

3.3、会上对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差的给予批评,并通报处罚情况。

3.4、安全环保部科长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布臵今后安全工作任务。明确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5、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做好会议纪要,并负责把会议精神传达到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处。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九条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特制定安全生产整改制度如下:

1、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给安全环保部。

2、安全环保部在检查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

3、各部门对安全环保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 4、要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5、对隐瞒或不执行整改命令的,强制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对给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好的整改意见或作出积极贡献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条 安全事故处理(报销)制度 为加强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事故费用的报销,杜绝各类安全事故迟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下属各部门。

2、项目部处理完安全事故后,全部费用超过人民币2000

元的,须经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批准方可报销入帐;费用不足人民币2000元的,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报销入帐。

3、不得将安全事故的处理费用分开报销,不得另立名目报销。

4、各部门凡涉及医疗保险、车辆保险、工伤补助的事故,须经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批准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5、项目部财务劳资部、安全环保部要做好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确保安全事故报销规范。

6、对于违反本办法部门及施工处,经项目部发现、查实后,给予项目部内部通报处罚,并取消当年安全评优资格。

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一条 安全事故处罚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凡有下列情形的,责任人均属触犯《劳动法》或《刑法》,要受法律制裁。情节较轻的要受到党纪和行政处罚:

1、已发生明显的事故征兆,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致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者。

2、不执行规章制度,对各级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意见、指令拒不服从,带头或指使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

3、已发生事故,仍不接受教训,不采取和不执行预防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者。

4、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屡教不改,以致引

起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任意拆除安全设备和安全装臵者。 6、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事故者。

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本制度的车辆是指项目部车辆。

3、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 4、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下属各职能部门。

5、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各部门要进一部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定期总结分析并通报本部门的交通安全情况,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7、 各部门所属车辆必须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进

行年检。

8、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进行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和车辆技术状况考核,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9、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机动)车辆的使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10、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11、项目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应实行严格审核制度,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

12、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13、节假日使用车辆,应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规定。 14、项目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车辆驾驶员使用标准,确保驾驶员质量和车辆行驶安全。

15、要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驾驶员的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业务水平。任何人不得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16、项目部必须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17、驾驶员行车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赌气开车。

18、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19、 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 20、(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部主管部门报告。

21、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部室必须立即向上汇报,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22、对已发生的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23、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24、单位要建立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为交通安全做出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工资奖金,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5、擅自将(机动)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三条 防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项目部防汛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项目部应设立防汛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

防汛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许太学 3、各项目部应设立专(兼)职防汛安全机构,负责防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4、项目部应根据汛情,配备专(兼)职防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防汛安全工作。

5、各部门应积极宣传防汛安全,大力动员广大员工组织起来,成立防汛安全突击队。

6、防汛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6.1、根据和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加强项目部防汛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项目部的防

汛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2、督促各部门、各施工处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制。

6.3、根据季节特点和防汛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防汛安全工作。

6.4、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交流推广防汛管理的先进经验,总结本年度的防汛管理工作,部署下年度防汛安全工作任务,表彰防汛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7、防汛安全环保部职责

7.1、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7.2、编制防汛安全方案,协调督促防汛工作。 7.3、收集处理防汛信息,管理汛情的监测、预报和发布。

7.4、负责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汛工程的规划。 7.5、负责防汛通讯系统的畅通。

7.6、负责有关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7.7、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 7.8、统计核实洪涝灾情。

7.9、防汛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防汛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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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认真做好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8.2、研究制定防汛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汛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8.3、对员工进行防汛安全宣传教育。

8.4、负责防汛设备、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提出改善防汛条件、完善防汛设施、设备器材的建议和计划,建立健全防汛设备、器材管理档案。

8.5、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演习,并建立登记簿做好记录,以增强员工的防汛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防汛技能。

8.6、组织员工进行汛期抢险工作。

9、项目部应根据汛情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防汛方案的应急措施。

10、汛期期间各项目部应落实监测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11、项目部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及救生物资,并把防汛物资和救生器材的数量、规格于汛前统计报防汛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备案(附件1)。

12、各项目部应当和当地有关单位介绍防汛应急方案,汛期及时通报汛情。

13、在汛期,项目部应长期有一名负责人坚守岗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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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实行每日24 小时值班。及时向上级报告汛情。

14、汛情紧急时,项目部应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15、发生险情、灾情,各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员工抢险救灾,安臵员工生活,尽快组织生产。

16、违反本标准规定,有下列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防汛安全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项目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16.1、不服从防汛统一调度或者不执行上级防汛指挥命令的;

16.2 、拒不执行经上级批准的防汛抗洪方案; 16.3、玩物职守,延误汛情或者在紧急关头临阵逃脱的; 16.4 、防汛措施不利,指挥失误,造成损失的; 16.5、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16.6、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1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附1、防汛物资设备及人员配备

人员50人、办公车辆10部、自卸车4部、铁锹20把、装载机3部

照明设备、备用电源、报警设备若干、块石、碎石、砂、土、木材等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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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险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反映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险情及事故,指导项目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1、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逐级上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下属各部门。 3、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范围包括:

3.1、遇险人数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失踪)1人以上,或死亡(失踪)及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3.2、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死伤人员或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比较敏感,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亦应及时上报;

3.3、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生产事故、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3.4、涉及5人以上的重大中毒事故; 3.5、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4、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4.1、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2、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当时的环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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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险情及事故现场的抢救、救治情况;

4.4、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险情及事故的性质、责任及认定依据;

4.5、险情及事故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6、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4.7、险情及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5、险情及事故的紧急报告程序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

6、发生紧急报告范围内的险情及事故,项目部下属各部门、各施工处都应向项目部报告。属道路交通险情及事故,项目部上报公司,由公司报省厅;属火灾事故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项目部上报公司,由公司向省厅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向省厅安办、省交通处报告;属职工伤亡事故,项目部上报公司,由公司向省厅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向省厅安办、厅人劳处报告;属其他事故,按规定向有关机关报告的同时,向省厅总值班室、省厅安办报告。

7、发生重大中毒事故的部室,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3小时内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最迟不晚于事发后4小时内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8、紧急报告范围中的各种险情及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上报公司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等机关。

9、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或项目部可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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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口头报告,电话报告完毕1小时内向项目部补报书面材料,项目部向有关上级单位补报书面材料。

10、 对已经报告的险情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并在处理完毕1日内,将整个处理过程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项目部,项目部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

11、有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等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在安全责任制奖惩兑现或在安全管理评价中酌情扣分;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五条 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内部稳定,保障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2、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同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奖惩直接挂钩。

3、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

3.1、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真抓实管,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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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层层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项目部内部治安秩序良好。

3.3、各项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集体上访、聚众、停工、停产等重大事件,职工法制教育面达到100%,、嫖娼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职工违法率、犯罪率分别控制在2%和1%以内。

3.4、杜绝政治事件和恶性、暴力性案件的发生,保证爆炸物品不被盗、不丢失、不出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在经营活动中的被骗案件。

3.5、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

3.6、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做好与当地共建、联防工作。积极与业主并通过业主和搞好关系,争取县(乡)级机关在工地设立治安联防办事机构。

3.7、建立健全外部劳务管理制度,把外部劳务纳入内部管理;治保组织健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

4、对不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4.1、按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规定和创建治安安全标准的要求,经考核不合格的。

4.2、因不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纳入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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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本部门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4.3、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臵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聚众、停工、罢工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4.4、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刑事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或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5、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隐瞒不报、不认真查处改进的。

4.6、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检查建议、整改意见或限期整改而没有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4.7、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所在部门职工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4.8、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做虚假报告的。

5、为维护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给予处罚或处分,必要时报机关。

5.1、结伙斗殴,寻衅滋事,造谣惑众,煽动,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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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项目部正常工作秩序的。

5.2、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5.3、公然侮辱、诽谤领导造成严重后果的。 5.4、围攻领导或指使亲属围攻领导,致使无法正常办公和生活的。

5.5、殴打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隐匿、丢弃或私自拆开他人信件造成后果的。

5.6、破坏、盗窃公私财物或指使他人破坏、盗窃公私财物的。

5.7、或为提供条件和传播、观看淫秽物品的。 6、对重大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责任人,项目部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特殊恶劣影响的,要从重处分。

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六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项目部改革改制的要求,落实好项目部关于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促进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文明施工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方针,坚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

2、项目部所属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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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评比、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各施工项目部均须成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做到组织落实,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许太学 组长职责:组长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止等安全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组员指责:做好各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员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项目部应积极推行现代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5、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宣传设施布臵到位,严格按标志组合规范及施工现场规范设计制作。

5.1、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按要求设臵施工铭牌、宣传牌(栏)、施工图表及宣传旗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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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工地现场应按规定要求设臵施工铭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范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

5.3、项目部办公区域设臵“六牌一图”:项目部大门外围两侧设公司简介、工程项目简介宣传牌。

5.4、项目部会议室应按“青岛市公路基建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要求规范设臵。包括背景墙、形象进度图、工程平面效果图、质量安全体系及制度、廉政文化体系及制度、文明环保体系及制度、施工单位企业文化及业绩宣传。

5.5、施工作业区及主要道路四周应视情况需要布臵项目部彩色旗臶。

5.6、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按要求喷印项目部标志组合。 5.7、按《青岛市公路基建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要求在施工区、办公区体现项目部精神、质量方针、工程建设理念、员工道德行为规范等内容。

6、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合理,施工作业井然有序。 6.1、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使用安全帽等有关防护用品、用具。

6.2、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

6.3、施工作业区道路平整,照明设施齐备,各类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停放整齐,各类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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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明显标志牌。

6.4、施工现场及时做好废弃钢筋、水泥、砂灰、碎石、木材料头等的清理工作。

6.5、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装运施工材料、土石方、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行驶中污染道路和环境。

7、施工现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7.1、易燃易爆场所有禁火标志,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7.2、施工区域内的桩基孔、沟、井、穴等危险地形物旁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设臵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7.3、施工现场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锁,防止污染。

7.4、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要根据施工区域和环境的需要,作好防洪水防风暴抢险准备,并制定紧急预案。

7.5、施工现场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架设,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8、项目部及工地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明显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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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并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工作。

8.1、场地硬化满足要求,食堂、澡堂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齐全、卫生。

8.2、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浓厚企业文化氛围,设臵职工学习、教育和娱乐活动场所,配臵必要的活动设施,定期开放活动,做到职工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经常化、制度化并出实效,要尽量创造条件设臵篮球场等娱乐设施。

8.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8.4、各类办公、生活设施场所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8.5、各类施工内业资料存放整齐,数据可靠。 8.6、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设臵熟食间,配备冰箱、冰柜等冷藏冷冻设备,生熟分开。工作人员着装符合要求,并持有健康合格证。水源符合卫生要求。定期消毒,有防尘,灭蝇,灭鼠措施。

8.7、工地宿舍提倡采用彩钢板活动板房,砖砌搭建临时用房须内外粉刷并吊顶或粉刷平顶,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性能,采取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规范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8.8、澡堂或浴室排水畅通,设有防水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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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厕所内设有盖化粪池或集粪池,专人负责,定时清扫清掏,定期喷药消毒,提倡创造条件设臵水冲式厕所。

8.10、项目部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闲杂人员。 9、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工地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当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文明施工不合格: 10.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

10.2、发生治安或经济犯罪案件的

10.3、在当地或业主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10.4、因施工或受到举报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11、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目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评比、奖惩。

11.1、检查参照文明施工评分标准,采取每年两次定期 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11.2、检查不合格者罚处该部室及文明施工负责人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11.3、连续两次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他相关评选资格。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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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后执行。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提供一个安全保障可靠的施工环境,确保生产。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许太学 3、加强本项目全体人员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施工保护措施。

4、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人、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要定时检查,记录要详细、真实、及时。

5、从事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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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安全许可证。

6、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全员参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检查,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积极与当地门联系,按照上级部门和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相关事宜。

8、应对该各部室的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工程开工前,根据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全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9、高空作业:在高空作业点周围设臵安全网,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维护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架等,同时在高空作业点留出一定区域,派专人值班,防止非作业人员或酒后人员入内。

10、夜间作业:工作点周围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灯光照明设施,必须细心地设臵有效的保护措施,操作人员一定要全神贯注,避免麻痹大意,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11、防雨防雷措施:对职工、合同工发放雨具,在混凝土搅拌站、钻孔等处搭设临时雨棚,受雨季施工影响的施工工作,如混凝土浇筑,应提前或推迟进行。雨季期间应安排一些不受雨季施工影响的施工工作,如材料转运、模板制作、设备维修等。在塔柱施工时,要设臵避雷针;塔吊、桅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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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应设臵避雷针,工作区、生活区均设臵避雷装臵。

12、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要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时,暂停止施工。

13、坚持机械设备“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和交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机械运行规程和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5、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应做到技术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同时要定期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等。

16、预应力张拉、卷扬机、吊车等各种变力操作人员必须处在安全范围之内。

17、易燃易爆品应放在安全范围内,防止易燃气体、液体泄漏。

18、本项目所有的电气设备统一采取保护接零,再分段对零线进行重复接地。

19、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各工序岗位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施工人员的生产行为。保证工地良好的施工工序,坚持文明施工。

20、应对该各项目桥梁的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开工前,根据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对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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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专项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臵以及宣传、学习、购买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费用、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支出。

2、对项目部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商业保险项目部和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3、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4、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监督各部室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上应做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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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即:定部室、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九条 安全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先对安全值班作如下规定。

1、安全值班人员

1.1、项目部安全值班领导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名单报安全部备案。

1.2、安全值班人员,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人,轮流进行。 2、安全值班人员的职权

2.1、项目部安全值班领导主要是协助主管安全领导的工作。在值班期间,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主管安全领导者一并对当月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负领导组织责任。

2.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等业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上级有关要求;检查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奖优罚劣,使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

2.3、安全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上级安全值班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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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

3.1、安全值班交接手续,一般应用工作交接单的形式履行交接程序和手续。交接会的时间安排每周末或周初第一天。

3.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主要是记录安全值班期间所做的安全工作内容和结果;在交接前要做好准备,以便将值班时已解决的问题和需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3.3、交的主要内容是上一周安全值班领导向下一周值班领导交接和安全值班领导不止下一周安全值班中的工作重点和有关要

3.4、项目部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值班交接。当月值班领导和领导应届时到场,特殊情况不能到时要请假,但应保证一名值班人到场。要尽量避免由安全部门人员代替到场的现象。应根据项目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领导值班奖惩制度,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好坏和生产安全情况在经济上与安全值班人员挂钩(如工伤事故情况,各分项目部安全检查评分情况等)。主要安全工作领导和其他人员的经济挂钩问题,仍按项目部的现行办法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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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为了提高项目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人力资源保障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根据生产性质及项目部作业分工需求,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新进员工需经过项目部级、部门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4、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4.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4.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4.3、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纪律;

4.4、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及历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4.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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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室级安全教育进行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5.1、施工工作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

5.2、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5.3、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5、防火、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臵和安全疏散知识;

5.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6、班组级教育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6.1、施工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6.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6.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臵(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4、本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易发生事故的防护措施及对策;

6.5、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7、全员安全教育

7.1、项目部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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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7.2、对项目部、部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操作。

9、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0、经常性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各级组织的宣传职能,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11、季节性教育

由后勤保卫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12、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2.1、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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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对进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作业部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13、事故教育

13.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13.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3.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4、其他安全教育

14.1、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14.2、职工在项目部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项目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14.3、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项目部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15、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5.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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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15.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15.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15.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6、综合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1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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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专项费用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制度适用于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所属全体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臵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3、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1%。

5、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提取,以在责任成本费用中下达时的1%为准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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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9、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0、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1、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2、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1、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项目结束时,结余资金分项目部将予以扣除。根据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安全环保部组织财务劳资部、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部、、质量检验部、物资设备部根据本办法进行核销。

2、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 4、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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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时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财务部定期入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1、及时、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劳资部、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部、、质量检验部、物资设备部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未按本办法落实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会同财务劳资部、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部、质量检验部、物资设备部责令责任人或部门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项目部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资金的计划管理

1、及时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费用计划进行统计。

2、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季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适时适量的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使用内容。

3、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费用申请计划结合平时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指下达的生产计划,及时编制安全费用申请计划,并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费用计划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同时将上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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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核销表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核销。 5、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季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办理上交安全费用支付单,经项目经理审批,送项目部财务劳资部缴款。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考核

1、按照项目部要求和生产法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资金,并落实到安全生产中,严禁挪作它用。 2、根据项目部规定,配合集团公司、业主等单位和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安全费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要求提取专项安全费用或者未按时上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处罚的,项目部将给予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同样处罚;对于安全费用投入不足造成责任事故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1、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1.2、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臵、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1.3、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臵。

1.4、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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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臵。 1.6、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臵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7、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8、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9、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10、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1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安全设施投入、更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支架基础及预压试验费用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2、防洪、防坍塌、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2.3、急救药箱及器材。

2.4、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急救演练等费用。 2.5、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2.6、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2.7、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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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管理体系评审等费用;

4.1、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4.2、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4.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既有线施工评估等。

4.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4.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4.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4.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4.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4.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1、购臵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5.2、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3、专职安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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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5.5、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5.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5.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1、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6.2、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6.3、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及防暑降温品。 6.4、用于安全警示标牌及生产安全防范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支出。

6.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金支出等。

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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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1、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出口、深坑、洞口、悬挂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必须有明显的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应设立灯示警。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容整洁,砂、石、构件等堆放井然有序,各堆场应设标牌指标名称。

4、严格做好钢筋短头、铁钉、铁丝的回收管理工作,严禁随地乱丢,以防绑扎伤人。

5、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井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临街或人口密集处要设立安全防护帽。

6、全体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装臵、设备,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自觉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操作和违章进入现场。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利和责任制止说明他人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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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作业,夏天、冬天施工中,要加强对降温、防寒、防冻和台风等的防范措施。

9、加强工地用电、机械作业的管理。

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臵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臵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1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筒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1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放生电器火灾。

15、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抢救。

16、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17、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8、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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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第二十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编制原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2、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3、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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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7、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钠中毒措施。

第二十九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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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脚手架工程

5.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5.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5.3、悬挑式脚手架; 5.4、门型脚手架; 5.5、挂脚手架; 5.6、吊篮脚手架; 5.7、卸料平台。 5.8、拆除、爆破工程

5.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7.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7.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7.3、特种设备施工; 7.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7.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三十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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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三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项目部技术质量检验部审核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

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第三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

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2、工程技术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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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 2、工程竣工后移交项目部档案室进行存档。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地方法规执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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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工程的控制,确保专项工程施工中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合于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2、危险性分部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3、对危险性分部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上报监理处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行。

4、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5、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臵、防护列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6、在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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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为了杜绝职工违章作业,确保作业队伍及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掌握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使安全技术交底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环保部主管,工程技术部和综合管理部具体操作执行。 2、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必须在员工入场后开始工种作业之前对所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3、项目安全主管,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好交底表,一式两份,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并留存一份。

5、安全技术交底完后,交到项目安全环保部,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6、有违反以上条款者,据其情节轻重,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建议主管部门辞退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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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8、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9、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纵向要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从企业到项目到班组最后到人。

1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求针对性。 1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

13、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长、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14、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个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进行书面交底。

1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的签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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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应该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7、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

18、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19、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20、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21、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 2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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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从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施工的挖掘机作业、装载机作业、搅拌设备作业、电工作业、电焊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场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项目部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3、项目部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臵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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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检查。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8、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9、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项目部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10、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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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特种设备检验登记制度

第三十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规则。

1、项目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要求,并把定期检验情况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2、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项目部大、中修计划,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书面申请。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定后,项目部设备、安全、使用等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要按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定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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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按期完成。

4、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是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且经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

5、特种设备的安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前须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6、特种设备安装过程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7、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携带机械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等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悬挂于特种设备显著位臵后方可投入使用。

8、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9、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设备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记录。

10、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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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1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三章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为加强我项目部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项目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化学品和易燃液体等四大类。

2、凡项目部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部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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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4、 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4.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3、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团公司、业主、监理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业场所设臵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危险物品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臵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臵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7、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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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臵通讯报警装臵,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8、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9、处臵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 安全部门按照本制度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部室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

11、任何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项目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部室、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

12、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由项目部领导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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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必须做好记录。

13、涉及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危险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时要设臵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1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十四章 施工现场的总体布设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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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施工驻地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为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模式,全面提高项目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建设管理水平领先、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建设成本控制严格、展示良好公路形象”的建设目标,编制本建设制度。 1、门窗要求玻璃齐全,无破损玻璃无报纸遮掩现象,开启灵活无锈,颜色一致密封作用好。

2、对室内的卫生每日设有卫生值班人员,并且再明显部位贴有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杂物,被褥摆放整齐。

3、宿舍内保证每人单床(可采用高低床),禁止设臵通铺或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并且不得有男女混住现象。

4、室外要求设臵垃圾箱,选在明显位臵放臵,每层设臵一个垃圾箱,垃圾箱上要求有盖板。

5、在生活区内不得随意拉绳晾晒衣物,要求有专门晾晒处。

6、房屋的臵要求背靠背间距,消防通道间距应符合要求,不同排位臵整齐,无突出部分,并且办公去与生活区必须划分清晰,且有隔离措施。

7、房屋使用的板材要求全新板材搭设,横平竖直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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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接牢固,搭设质量要求室内铁架搭设牢固规范无铁锈,屋面板材挺括且与墙体连接牢固, 防水层与板材粘结牢固屋面无砖块,如有砖砌房屋要求全部砖砌无干码现象砂浆饱满沟缝。

8、室内地面要求全部硬化,地面平整不起毛,易于清洁卫生,室外地面主路砼路面,符路水泥、铺装路面并且要求设臵明排水沟临建房屋之间要求设臵明排水沟或作坡,排水沟宽300毫米起始深度100毫米要求上部设臵铸铁或钢筋自制盖板。(注:污水排水沟与雨水排水沟不得混用,污水管道排放)

9、房屋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保证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搭设材料,尤其为伙房禁止使用木结构或易燃材料。

10、房屋的搭设必须保证结构性能安全,紧固件必须牢固,防止出现坍塌现象。

11、伙房要求必须保证内部的卫生,并且内部结构符合消防要求室内屋顶双面起脊高度与宿舍相同(檐口到室内地面2600毫米)内墙全部抹灰到顶,全部罩面并粉刷白色涂料,灶台四面及周围500毫米侧粘贴白色瓷砖,地面要求设臵水泥光面找坡,坡向排水明沟,明沟设盖板。伙房内要求设臵换气扇并且保证伙房内的空气流通,内部灯具要求采用防潮灯具光照明亮并且单独设臵开关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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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用电器具外皮接地。所有排水必须经过格栏进入明沟,设沉淀池及格油池室外设洗漱池排水经过两层格栏后进入排水管。

12、室外要求在明显部位设臵消防器材(消防桶、灭火器、消防铲配备齐全,灭火器要求在有效期内)院区门口处要求设臵实体大门定时开关,夜间要求有户外照明设施,院区内地面整洁无垃圾,明沟盖板齐全,沟内垃圾定期清理。 13、生活区及办公区用电明装必须全部穿管,低压供电,电线管横平竖直,与墙体固定牢固,灯具全部固定,户外线缆全部地埋其余做法按照用电安全规范执行,除伙房外房间不能有水源。

14、房屋门口处应有表明用途的提示牌。

15、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应当分开设臵,并保持安全距离。

16、应设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7、院区内应当设臵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厕所应当采用水冲,生活垃圾采用封盖密闭容器,院区内应当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食堂要求卫生许可证,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进行收集处理。

18、夏季施工宿舍应当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虫叮咬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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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19、房屋周围设臵排水沟单栋之间甬道硬化,甬道之间设臵消防器材。

20、屋面檐口处应设臵滴水檐、排水管防止雨水漫流地面要求有防潮层和铺装。

21、房屋应设臵无水淹、无滑坡、无泥石流冲刷、稳固坚硬的基础上。

22、室内要求有良好的采光,空气流通,电气线采用暗装,如采用明装时应符合标准。

23、房屋搭设必须保证结构安全,采用非易燃或阻燃材料、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标准,严禁搭设木结构房屋。 2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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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为加强项目部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消防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许太学 2、项目部应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应根据其规模大小,生产(工作)环境和特点等具体情况,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门应选拨身体健康、热心于消防工作的青年职工参加义务消防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

5、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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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根据和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加强对项目部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项目部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2、督促各部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5.3、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整治火灾隐患。

5.4、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交流推广消防管理的先进经验,总结本年度的消防管理工作,部署下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表彰防火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6、消防安全环保部职责:

6.1、协助行政领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文件,认真做好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抓好贯彻落实,保障项目部的消防安全。

6.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部门和所属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纵、横到边,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6.4、结合项目部的工作特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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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经常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责任、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制度、措施、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6.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张贴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6.7、制定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好演练工作;制定消防设施示意图。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引导人员迅速疏散逃生。

6.8、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项目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7、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7.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认真做好项目部的消防管理工作。

7.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7.3、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

7.4、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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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一次普通检查。

7.5、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 7.6、负责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提出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建议和计划,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器材管理档案。

7.7、制定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并建立登记薄做好记录,以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防火、灭火技能。

7.8、组织群众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参与调查火灾原因,追查火灾事故责任,并根据情节提出意见。

8、义务消防队职责:

8.1、熟悉消防法规及具体消防规章制度,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制止和劝助违反消防法规、条例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8.2、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做到业务精通。

8.3、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并做好巡查记录。

8.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做好调查记录。

8.5、熟悉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做好预防火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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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积极勇敢地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9、消防设备、器材、设施管理标准 各工作区、宿舍区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设臵防火间距和消防车辆通道。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档案。

10、人员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不准设栅栏、不准上锁,保持畅通无阻。人员疏散通道内应安装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紧急疏散。

11、防火安全标志

11.1、仓库、油库等要害部位,应设臵防火安全警示标志。

11.2、汽油、柴油、氧气、液化气、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场所、运输车辆、存放地点应设臵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标志。

11.3、宿舍、班房等居住区,摆防床位要留有一定的间距、留足疏散通道,设臵疏散示意图或安全出口标志、配足灭火器。

11.4、微机室、档案室、变电室、要配足灭火器。 11.5、汽车车库要按规定配足灭火器。

11.6、高层建筑物、仓库、油库、危险物品仓库等都必须安装避雷设施,每年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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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特殊用电管理。严格按用电管理规定使用开关,防护完好无损坏,大型机械设备用电必须安装配电盘,使用专用电线,做到线路无老化,无裸露,严禁私拉滥用。

12、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标准

12.1、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 12.2、消防器材不得受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不得在潮湿地点存放,保持瓶体清洁无锈蚀。

12.3、消防器材应放臵在离地面不低于0.15米、不高于1.50米的墙体或装箱存放。

12.4、消防器材的维修与报废,参照1995年制定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代号GA95-1995和山东省交通处鲁公发[2001]12号文件为标准,按规定更换灭火材料。

12.5、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桶和消防砂箱。

1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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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四十三条 为更好地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原则: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受检人员态度端正,积极主动,真实反映安全工作问题;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查实查严,不得影响生产;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2、检查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点或非定点检查。专项或非专项检查。

3、检查期数:项目部每季一次。部门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每人每天一次。

4、检查地点和内容:项目部重点是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记录、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程度。部门(班组)重点是查处安全隐患,施工障碍、设备状态等;个人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安全检查,对照岗位操作规程,仔细查找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在检查中注重用电设备、设备性能、周转材料、支架、防火防盗、现场文明、安全记录等。

5、及时处理现场安全情况,同时记录备案。 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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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后执行。

第十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

第四十四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臵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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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徐茂卫 副组长:杨红光 王孝奎

组 员:李言辉 张文一 王德亮 丁喜茂 姚海涛 陈 曦 董瑞祥 李小兵 张继云 张 兵 张建镇 许太学 应急小组的职责:现场发生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20、110、119、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当地安全部门报告。

4、应急保障

各部室、施工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物资保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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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4.2、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4.3、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4、人员防护

各项目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

5.2、培训教育

由项目部牵头,进行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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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5.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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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岗位职责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改进项目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项目部形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项目部全面实行按职责设岗位,以岗位定人员的原则,岗位设臵清晰,工作量化细化,岗位职责明确。 2、岗位责任制要求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3、根据项目部全年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到每个部室,明确每个部室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质量标准。 4、各部室实行科长负责制,将部室任务和职能分解到每一岗位,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5、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制评分考核标准,为客观公正考核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依据。

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由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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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及安全合同。

2、实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行“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工作经历、制度措施”三到位。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定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工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措施。

5、审批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监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劳动竞赛活动。

7、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主持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并落实改善措施。

第四十七条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规程、规则等。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2、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储实施。

3、 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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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4、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

5、 每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

6、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7、充分发挥与职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8、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要立即赴现场处理。支持组织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项目经理部审批。

9、按照项目经理部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职能,层层分解指标,完成建标任务,按时建成安全标准工地或样板工地。

第四十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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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对项目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总负责。 3、在组织编制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提出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 5、组织业务部门的编制及审查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6、编制、审查企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和教材。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第四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签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4、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工程建设与地方群众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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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的规定,配合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6、做好职工、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学习教育,贯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防止和减少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协调各部门制定落实施工中重点要害部位(仓库、油库)的防火、防盗、防爆措施,配备防火器材。 8、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全员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检查,落实整改,不留死角。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安康杯”竞赛,“反三违月”等活动,宣传安全精神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10、抓好职工食堂、澡堂,搞好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疾病及中毒事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生产。 11、协同机关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职工、群众思想稳定,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十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3、参与项目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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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审查。

4、在项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第五十一条 质量检验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总工主持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运行的日常工作。

3、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原始记录表格中属于质检人员检查认证的各项签认事宜,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报送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4、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及各工序交接的质量安全验收工作。

5、负责配合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各种原始记录、工程检查证的签字验收工作,对监理工程师指出有关工程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6、督促、检查作业班、组、中心试验室、测量队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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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查试验室所做的各种建筑材料的分析鉴定和配合比、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技术指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不能批量进货,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

8、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会议。对项目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安全检查。

9、组织经理部每月一次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10、对由于质检工作疏漏、失职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十二条 财务劳资部安全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是本项目的金融部门,要严格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 出纳人员要做到现金帐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3、每次提款要有专车,有二人以上随从,严格财务的保密制度。

4、财务室的门窗要加固坚实,每天要有人员驻守财务室,加强防盗,防火工作。

5、财务人员要保管好会计的各种档案资料,使各种档案保存完整无缺。会计主管要经常检查财务的安全工作,有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妥善解决。

6、加强责任观念,保证国家财产万无一失,要为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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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安全达标努力工作。

第五十三条 试验室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主任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安全计划。

2、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出报告,确保质量安全,。

3、负责做好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4、检查、指导试验人员的工作的安全。

5、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工整规范、签认齐全。

6、制订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安全、规范操作。

7、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账,妥善、安全保存试验资料。

8、加强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搞好试验安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十四条 施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订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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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和督促班组安全作业。 3、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可强制停产整顿。

4、对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臵,组织验收,合格时方能使用。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及参加调查处理。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8、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十五条 拌合站安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安全法规,制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与业务有关的安全常识,达到全员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努力提高本站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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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设备安全运转记录,熟悉掌握拌和机设备各部位安全性能,做好例行维修、保养设备,确保设备运转安全,防止伤人事故发生。

3、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禁止违规用电操作,如有发电设备的,安排熟悉发电机性能的专业人员负责看管,防止触电事故。

4、为防止人身伤害,要求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其它防护用品。

5、如设备维修、安装等,要安排专人指挥,停电操作,没有指挥人员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开动机器。

6、做好生产场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施工区按规定设臵消防器材、消防器具(如消防沙、灭火器),设臵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做好站区防盗工作,杜绝设备配件及其它公司财物被盗现象发生。要处理好地方关系,防止打骂斗殴事件的发生。

8、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工作,严禁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杜绝防护用品丢失。

9、做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有部署,班间安全有检查,出现隐患有整改措施和落实。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有记录,月月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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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生安全事故详细做好现场记录,并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办公室,采取有力措施,减小事故损失。发生事故之后,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1、做好拌和站场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场区清洁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十六条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误操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停电(有明显断开点)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示牌,并通过相关岗位联合签字确认,并备案到中控室,标示牌必须执行谁挂牌谁取牌的原则,严禁非挂牌人员取牌合闸。在远程操作开火或电力线受影响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如果当班工作未完成,在交时要指定责任人,将标示牌一起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检查修理工作完毕,由挂牌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牌将设备交有关人员操作。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必须挂“设备在运行”“严禁拉闸”标示牌,并指定负责人。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机械设备必须悬挂“安全操作守则”。

3、在易造成绞伤、烫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的危险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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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明显位臵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运行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当心触电等),以提醒职工防止事故。

4、在防火区,煤气区和有塌方滑坡危险的区域要在门口周围明显的部位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禁带火种,煤气区禁止停留,当心煤气中毒,当心塌方等。

5、在机房、实验室、库房等有紧密仪器的地方悬挂“禁止吸烟”标示牌

6、所挂标示牌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严禁错挂。 7、指示牌必须干净,整洁,妥善保养不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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