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火灾、雷击、风灾、水灾造成的停电应急预案
对突发火灾、雷击、风灾、水灾等原因造成的停电并根据医院的供电情况,为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病员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减少医院财产损失,制定应急措施。
一、停电应急处理小组及职责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 员:水电维修组人员
职 责:负责停电应急处理及相关设备维修维护
二、报告
突然停电的情况
(一)各临床科室或相关部门突然发生停电,立即报告水电工维修组,水电维修人员查明情况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停电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立即组织抢修。
(二)全院突然停电,各临床科室及时报告水电工维修组,水电维修人员查明情况后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由总务科科长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安排。总务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重点科室:手术室、ICU、血透室、检验科、供应室等停电原因,并
告知应急供电方式和应急供电所需时间,提示科室做好应急准备。
三、停电应急处理措施
(一)双电源供电,停电后两路电源相互切换,保证全院供电。
(二)应急电源(UPS)供电,停电后UPS 立即启动,能保证重要科室(手术室、重症科、检验科)用电2小时。
(三)发电机供电,停电后15 分钟(发电机预热需8 分钟)送电到临床科室。启动双回路或应急发电机供电时,应先合上以上重要科室(手术室、ICU、血透室、新生儿室、检验科、供应室等)供电开关,在安全供电后,再依据负荷,分步合上其他部门供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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