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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吉趣旅游网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受限空间的一切作业活动。 三、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具体包括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以及农村储存各种蔬菜的井、窖等。

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的一般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施工)单位、申请人; 2、作业所在单位; 3、设施名称; 4、原有介质; 5、主要危险因素;

6、作业内容、作业人、监护人; 7、作业时间; 8、主要安全措施;

9、作业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机构及领导审批意见;

10、完工验收意见; 11、许可证有效期。

第六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机构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机构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

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作业(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培训,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机构与施工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机构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意见栏中签名。

第七条 许可证管理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企业安全机构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作业安全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2、安全机构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4、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过程中应视情况适当安排人员轮换;

5、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为防止人员误入,应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第九条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十条 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

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1、每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和落实救援人员、救援器材和处置流程,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等,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2、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获得授权的救援人员均应佩带专业防护设备实施抢救,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出现更多的伤亡;

3、抢救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救援时,应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时间,寻求专业救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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