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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监理规划

来源:吉趣旅游网


××××××× ××××××××绿化工程

监 理 规 划

××××××××××

2010年5月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1.4 工程施工单位: 1.5 工程概况: 。

二、监理工作范围

受委托人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资料归档)监理,即施工图纸包含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工程、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监理工作内容

3.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督促其实施; 3.2 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3.3 审核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3.4 审核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

3.5 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和建设工期等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

3.6 复核已完工程数量,审核签署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付款凭证;

3.7 按照业主与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的施工质量等级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达到预定目标;

3.8 协助业主处理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

3.9 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的结果进行验收;

3.10 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3.11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控制投资; 3.12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3.13 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3.14 组织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3.15 协助业主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四、监理工作目标

4.1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达到施工合同质量约定 4.2 进度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竣工 4.3 造价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定额,履行合同约定

4.4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无安全死亡事故,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程

五、监理工作依据

5.1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5.2 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 5.3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

5.4 经审查的设计文件即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等;

5.5 业主与工程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5.6 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及其它与业主签订的相关合同; 5.7 国家、省、市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5.8 业主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5.9 主要施工验收规范: 序号 名 称 代 号

1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JJ1-90 2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99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我单位拟设直线型监理机构,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配备足够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工程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由项目总监全面负责。采用巡视监理、旁站监理、平行检验等手段,对工程建设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管理。如遇重要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实行24 小时旁站监理,从组织上保证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有效控制。

七、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计划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八、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8.1 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8.1.1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 常工作;

8.1.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人员将调换其工作;

8.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8.1.6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1.7 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1.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1.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1.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1.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1.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8.2.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8.2.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8.2.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8.2.4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8.2.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2.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2.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2.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2.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期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2.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监理员岗位职责:

8.3.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8.3.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3.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3.4 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3.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报告。 8.3.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4监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8.4.1 经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公司应对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考核管理

8.4.2 项目监理部检查考核的内容检查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监理规范的规定和公司的制度进行监理工作。

8.4.2.1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应检查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

8.4.2.2 进度控制进度控制的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应检查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

8.4.2.3 投资控制投资控制的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应检查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

8.4.2.4 合同管理及其他事项合同管理的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应检查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处理情况及效果

8.4.2.5 信息管理(监理资料)

信息管理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标准化管理进行,重点检查资料的齐全有效、及时性及效果,对监理工作所起的作用 8.4.2.6 基本准则和工作到位情况

遵守施工监理基本工作准则的情况及监理工作到位的情况

8.4.2.7 内部综合管理项目监理部内部综合管理的情况与效果 8.4.2.8 外部反应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的反应 8.4.3 监理人员考核的内容 8.4.3.1 工作责任心 8. 4.3.2 工作主动心 8.4.3.3 工作能力

8.4.3.4 工作完成效果 8. 4.4 检查考核程序 8.4.4.1 考核的办法

按《项目监理部考核评分表》和《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打分,对人员的考核采用先由被考评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自我评定(占总评分值的25%);而后由所在项目部负责人核评(占总评分值的45%);公司抽查验评(占总评分值30%);项目负责人由总经理核评(占评分值的45%);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采用先由项目部根据考核内容自我评定(占总评分值的25%);由公司组成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核评(占总评分值的75%)

8.4.4.2 参加考评人员由总工办、监理中心、各项目总监抽调组成。 8.4.4.3 考核的时间要求

1、对监理人员的考核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2、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3、工程竣工后,进行项目监理部最终服务质量的考核(每个项目部至少一次) 8.4.4.4 检查和考核记录的顺序为:

专业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自检――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公司抽查 项目监理部:

1、项目监理部自检

2、公司听取项目总监或监理部负责人汇报工程情况――现场实地考查――审查资料、听取甲方意见――检查组评分――书面汇报总经理 8.4.4.5 检查和考核的结果: 1、对监理人员及监理部的考核分优、良、中、不合格四级;得分90%以上为优秀,得分80%以上为良好,得分70%以上为合格,得分70%以下为不合格。

2、对不合格人员由所在监理部上报总经理,由其决定进行再培训、重新安排或辞退。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纠正,并根据问题的数量和情节进行教育、批评、通报、直到撤换。 4、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奖金挂钩。 附:项目监理部考核评分表(略)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略)

九、监理守则

9.1 充分理解企业宗旨,维护企业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的准则执业,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的思想,坚持自主地开展工作。

9.2 正确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9.3 监理工作需要“务实、勤奋、开拓、进取”的精神,监理人员将刻苦钻研建设工程技术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监理工作能力。

9.4 必须坚持科学态度,严格监理,积极参与,热情服务,谨慎工作,以理服人,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等各方关系,使每个工程项目的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9.5 不得与监理工程的承包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或在这些单位中任职、兼职,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业务。

9.6 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及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和施工方法。

9.7 不得接受监理工程的承包方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向承包方索要财物。 9.8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离岗。 9.9 在工作时间就餐时不得酗酒,不得在现场办公室打牌、搓麻将、玩电脑游戏、看闲杂书。

9.10 夜间施工时,监理值班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工作,交人员未到,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 9.11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12 监理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监理工作程序总图

施工单位监理阶段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单位 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施工阶段 组织进行 编 报 提 报 申 请 要 求

工程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进度及投资控制内容 自 检 对标自检 提报合格证 上 报 组织申请

质量控制内容 隐蔽工程 施工质量

工地材料设备 工地质量事故 创优活动

年、季施工计划 验工计价

不可预见费用 变更设计 索赔处理

提供与解释 承发包合同 熟悉与提问 提 报 分包单位资质 检查确认 编 报 施工组织设计 参与审查 建 立 质量保证体系 督促检查

参 加 施工图设计交底 参加与复查 复 测 测量资料 检 查 检查签证 检查与旁站 检查确认 参加处理 参加评检 参与审查 核实签认 审 核

参加审批或审批 协 调

提报资料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检查验收 整理上报 竣工文件 监督检查 申请验收 竣工验收 参 加

及时整改与处理 保修工作 协 调

申 请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审批或参与审批 十一、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三大控制中的重点,工程质量是项目投资目的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是决定工程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针对本工程各个项目的不同类别,确定其质量控制的重点,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进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监理控制程序、工作制度,积极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使工程项目处于全面受控状态,实现监理控制目标。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拟采用如下主要保证措施:

11.1 完善监理工作制度,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11.1.1 由项目总监带领监理部全体人员学习贯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理守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一切为了工程的监理思想,创监理品牌。

11.1.2 在公司各项制度框架内,项目部进行细化、完善,并由总监对各级监理人员实行检查、指导和项目部进行责、权、利考核,公司实行抽查考核,层层把关。

11.1.3 由总监负责全面工作,加强项目监理部内部质量控制责任制,明确监理责任,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11.2 严格落实监理控制程序 11.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

不合格 修改再报 合格

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并填报审表 施工单位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和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3.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 4.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5.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6.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得力。 7.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项目监理部

在报审表上签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

报送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审阅 (必要时) 项目监理部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 组织施工 项目监理部

11.2.2 开工审批程序 不同意

1.主管部门已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的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4.现场测量控制桩、灰线已查验合格。

5.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已到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已通过审查。 6.施工机具设备已进场;主要建材供应已落实。

7.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 8.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满足施工需要,且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同意

施工准备 相关单位

提交开工报审表 施工单位

审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

批准工程开工 项目监理部

11.2.3 分包资质审查程序 同意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 1.等级证书 2.营业执照 3.专业许可证 4.技术能力 5.人员配备 6.机械配备 7.实际业绩

8.项目组织结构 9.信誉情况

10.其它必要文件 选定分包单位 总施工单位

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有 关资料并填报审表 总施工单位 推荐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有 关资料并填报审表 建设单位

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调研 项目监理部

在报审表上签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接纳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项目经理部

11.2.4 材料、构配件、设备核查程序

1.选定建筑材料,报送产品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复试合格报告,有关表格及报审表。

2.选定建筑构配件厂,报送工厂资质文件,产品合格证等文件,有关表格及报审表。

3.选定设备制造厂家,报送工厂资质文件,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报审表。 施工单位(直接提供材料、构配件、设备时的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准予验收使用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责令退场 监理工程师--清除出场 项目经理部

1.材料、构件使用于指定部位;

2.设备入库,准备移交安装单位。项目经理部

1.对到场材料进行检查核对,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理抽检或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2.对到场构件进行检查核对;

3.对到场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必要时会同设备安装单位)核对。 项目监理部

1.会同建设、承包、设计单位(必要时)对建筑构配件、设备生产制造厂家进行考核认定;

2.对影响结构安全、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的进行控制 项目监理部

11.2.5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本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全部完成? 否 是

1.检验批、分项、分部施工 2.完成后自检合格

3.填报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项目经理部 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现场检查、试验情况核查 项目监理部签署检验批、分项、分部工序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及中间结构验收表 项目经理部

审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实施现场检查、质量文件核查 项目监理部

签署分部工程报验单及中间结构验收表 总监理工程师 整 改 施工单位

11.2.6 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质量事故

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方案,施工单 位实施处理、监理单位督促

报告有关单位、事故调查、详情 分析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

现场调查签发工程部分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

听取施工单位汇报、提出处理方 案、征求业主意见

建设、设计、监理、监督 监理、设计核查结果 施工单位复工申请 总监核发复工令 进行下道工序

11.2.7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进行处理 不合格

整改补充再准备

填报工程竣工报验单,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

本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准备齐全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

审查竣工验收资料、组织现场质量初验 监理单位

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监理单位

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监理单位

竣工验收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及有关部门 工程移交

建设、施工单位

11.3 强化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手段

工程质量的直接控制者承包单位是自控主体,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监理单位,我们在督促落实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同时将进一步采取监理控制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单位按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施工和材料的控制。 11.3.1 控制内容 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 (2)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保体系。

(3)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4)主动与当地质监部门联系,汇报质量计划、措施,并取得其配合、支持与帮助。

(5)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审核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书。 (8)对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

(9)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测量控制点,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

(10)把好开工关,对现场各准备工作检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停工的工程未签发复工令者不得开工。 事中控制

(1)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工程质量是在工序中产生的,工序控制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将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中,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控制图

表。

(2)严格工序间检查——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工程)需要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并实行旁站监理——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部位如混凝土工程需在工作面测定有关的技术参数,监督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 (4)审查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并对处理效果进行检查。

(5)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关系。 事后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3)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 (4)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1.3.2 工作方法

1.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6.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7.项目监理部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8.总监理工程师将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9.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合格后确认。

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

故时,将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签署复工令。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复工令时,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紧急可先下停工令,但需24h 内报建设单位。

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将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1.3.3 运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试验、工程计量、验收等手段,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试验:指通过试件(块)、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等。

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验收:在审查核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资料的基础上,运用观察、量测等对材料或已完工程所用的抽样复试,以确定其是否合格。 11.4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针对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置质量控制点,以工序控制为中心,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和主控项目检测,督促承包单位按规范规定施工。 11.4.1 原材料检验与试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检验、试验项目 备注 11.4.2.现场检测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 主要质量控制方面的检验项目

沟槽 检查沟槽的边坡、支护、槽底高程中线和每侧宽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垫层 检查每侧宽度、高程和混合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沟底砼 检查沟底砼中线每侧宽度、高程、厚度和砼的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石渣基层 检查基层高程、平整度、宽度、纵槽坡、压实度和弯沉值是否符合要求面层检查原材料、配合比、拌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高层的厚度、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纵横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和井框接顺、外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4.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国家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2.进行质量职能分配、明确质量责任分工 3.实施质量审核制度技术措施 4.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

5.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6.检查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

7.专家论证会

8.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 管理措施

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2.建立质量信息的文字、报表、图象资料的管理方法 3.质量信息的数理统计分析 4.合同中质量信息的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的奖、惩制度

十二、进度控制方案

工程进度方面,我们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借助相关软件进行进度目标跟踪管理,并通过工程例会全面检查上月工程履行情况和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投标时所承诺的义务,及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12.1 建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建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针对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主要将做好以下工作:

12.1.1 审核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12.1.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12.1.3 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 12.1.4 协助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12.1.5 协助业主按时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及时为施工单位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12.1.6 协助业主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12.1.7 督促业主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 12.1.8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12.1.9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12.1.10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12.1.11 做好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12.1.12 组织现场协调会;

12.1.13 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12.2 落实进度控制程序

12.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方法 事前控制

(1)必要时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各专项施工方案;

(4)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5)协助业主按时完成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

(6)协助业主组织施工临时供水、供电,接通施工道路,电话线路,及时为施工单位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7)协助业主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8)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 事中控制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监理日志,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

(2)工程进度的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做好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5)做好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质量方面认证意见;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周、月)。 事后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 12.4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措 施 内 容 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2.督促建立完善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

3.督促施工单位增加同时作业的工作面,统筹安排劳动力、施工机械、周转材料;

4.督促施工单位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

5.建议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工程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经济措施 对工期提前者实施奖励,建议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和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

十三、投资控制方案

在投资控制方面,首先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总造价,按形象进度和工程部位进行投资目标切块分解,通过各子目标的控制,确保投资总目标的控制。监理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和定额有关规定开展投资控制工作。严格工程量的签证,正确处理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并通过对每一个月度和各个分部工程进度款的审查以及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将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情况提出监理方建议,帮助业主正确决策。同时对各个投资分目标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比较,通过每月的监理月报表,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提供动态的工程投资情况,帮助业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我们还将根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定额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预结算。通过投资控制,在一个个监理工程上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业主方的肯定,具体分以下几步开展工作。 13.1 建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工作量预算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预算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增减情况。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将及时报建设单位决策。

严格控制价格调整和费用索赔。建立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的计量支付控制合同价款,约束施工单位行为,在施工的各个环节发挥其监督和管理作用,促使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投资控制方面主要有如下工作: 13.1.1 项目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施工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13.1.2 项目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在业主委托并授权时):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13.1.3 项目监理部将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将制定防范性对策。

13.1.4 总监理工程师将从项目的功能要求、造价、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13.1.5 项目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13.1.6 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将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13.1.7 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13.1.8 项目监理部将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将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1.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将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13.2 落实投资控制程序 13.2.1 制订工作流程 调整

制订投资控制总目标值 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确定各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编制投资执行计划

审核、签发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材料代用、现场签证、费用审核等)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量的计量、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签证等) 实际完成值和投资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分析和统计,提出报告 办理工程结算发现偏离,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13.2.2 控制程序

13.3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方法 事先控制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订防范性对策,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协助业主如期提供可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4)按合同要求,协助业主如期、保质、保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5)按合同要求,协助业主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尽量避免违约和对方索赔;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供应、设备、构配件供应、道路施工、管理施工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尽量避免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将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施工单位填写“已完工程量月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核申报项目质量情况审核申报项目工程量 审核申报项目价格根据专业监理师审查记录总监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的签证,将严格核实并及时报请业主认可;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签证;

(6)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业主递交工程进度款应付清单;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月报);

(10)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费用超支情况,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的方案和措施。 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业主委托时),严格审核各种不合理因素;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13.4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措 施 内 容 组织措施

1.建立项目监理的组织保证体系,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中落实投资跟踪、现场监督和控制的人员,明确任务及职责,如发布工程变更指令、对已完成的工程计量、支付款复核、设计挖潜复查、合理索赔事宜,进行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比较,投资控制的分析与预测,报表的数据处理,资金筹措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等; 2.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详细工作流程图 经济措施

1.进行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的计量或复核,未完工程量的预测;

2.工程价款预付、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款结算、备料款和预付款等审核、签署;

3.在施工实施全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和分析预测,对投资目标计划值按费用构成、过程构成、实施阶段、计划进度分解;

4.定期向计量负责人、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报表、必要的投资支出分析对比; 5.及时办理和审核工程结算(业主委托时);

6.制定行之有效的节约投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严格把关,并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认可;

2.进一步寻找通过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组织“三查四定”,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审核降低造价的技术措施;

3.加强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合同措施

1.参与处理索赔事宜时,以合同为依据;

2.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分析研究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3.监督、控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时以合同为依据。

注:三查四定:即查漏项、查错项、查质量隐患,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质量验收。

13.5 准确核定完成工程量的方法与保证措施

核定工程量方法:监理工程师只能对①已经批准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③已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三个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计量主要采用图纸法、断面法、分解计量法,辅助采用凭据法,估价法和均摊法。

保证措施:

1、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将分阶段分项目对所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对照图纸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报送业主和承包单位,计量时以工程实际发生的,又在批准的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确认的数量为准。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现场监理员的检查测量和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对所有需计量项目(特别是隐蔽项目)均需有2 名及以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以形成内部互相监督机制,同时重要计量均将请业主一同确认签证。

3、坚持质量合格是计量支付签证的前提,所有的计量签证均是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不予计量签证确认。

4、建立计量签证支付台帐,统一计量,统一归档,统一管理,与核准的工程量清单比较,控制总数,便于日后查阅与核对。

5、严格掌握工程计量程序,避免索赔。首先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量的审核工作;其次,按照设计图纸与现场实物对照后核实已完工质量;第三,通知承包单位一同计量,但不管承包单位是否参与,均不影响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的确认。

6、注意例会计量情况,即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单位实际施工的数量。对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均不在计量之列。

十四、合同管理方案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

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也是确保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措施。

14.1 合同结构关系图 合同关系

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 业 主 监理单位

施工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14.2 合同动态控制管理程序

14.2.1 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 14.2.2 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签字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书》 施工单位按《工程变更通知书》施工

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单位审批 延期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 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延期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期延期审批表》

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14.2.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14.2.4 合同争议的基本程序 争议发生

争议一方或双方书面提交解决 争议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并作出处理意见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 起诉

执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判决

合同争议 解决

项目监理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施工单位提交索赔意向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 索赔事件结束,施工单位提交 《费用索赔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14.2.5 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 14.3 合同管理主要内容和方法

14.3.1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负责合同授予监理机构的相关工作。 14.3.2 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将根据暂停工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以消除隐患;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将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违约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调查,确认违约性质 监理工程师评估违约方给对方造成 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 与双方协商处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凭证

4.由于非施工单位且非②、③、④、⑤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将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部将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将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14.3.3 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将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将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将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将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部将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令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将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部将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将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将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发挥监理的协调功能,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3)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将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将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14.3.4 费用索赔的处理

1.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将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当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将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单;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

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总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程序进行。

4.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将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5.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将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14.3.5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将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部可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将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部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需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将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即将影响工期事件在进度图中比较量化。

5.工程延期造成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将按规定处理。

6.当施工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14.3.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项目监理部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将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部将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将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接到仲裁机关或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将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14.3.7 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部将就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付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将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施工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由于施工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清理施工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14.4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

14.4.1 合同分析: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提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发现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引起合同变化的事件进行分析研究,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4.4.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协议、争执均以书面资料和记录作为调解问题的依据。

14.4.3 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14.4.4 对工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存在的问题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意见,对有关来信函、文件、指令均将及时作出反应。 14.4.5 协助审查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将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概念予以明确,减少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4.4.6 协助业主,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最终实现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目标。

14.4.7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特别要严格控制有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

14.4.8 对于有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单,要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才予以签认。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程度,体现了一个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

工是我们监理应尽的职责。我监理公司已有获台州市安全文明样板金奖工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监理工作经验,相信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努力和施工单位的配合,您的工程也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筑工地外部形象的最直接反映,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进行布置及管理。我监理方也必须加强监督和督促。 15.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任务

1)按照施工安全法规和安全规范,检查与监督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2)协调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4)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5.2 安全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5.2.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制定安全施工监理程序;

(2)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 (3)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经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7)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的检验。 15.2.2 安全施工管理的方法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监理方法如下: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中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9.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重点审查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的安全措施内容。 10.施工现场的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监理在各工序施工前要加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放行使用,并不得停留在施工现场。

11.各种施工设施搭放完毕要组织验收。

12.监督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求做好交底收面记录。

13.针对本工程安排好职工工作时间,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火工作、雷雨、台风季节加强临设、电气设备的检修。

14.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新到工地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5.参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清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

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网络,督促其认真开展工作,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做好安全施工记录。

17.施工区域要有明显的隔离标志及禁令标志,并保持整洁完好。

18.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准乱堆乱放,严格执行“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双达标。 15.3 安全施工管理的监理措施 15.3.1 组织措施:

(1)现场监理部由具有安全监理经验的工程师主持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3)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促使该体系正常运作。 (4)根据国家及地方对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安全施工的管理目标。 (5)建立并坚持每周安全例会、例检制度。 15.3.2.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可靠、可行、先进。

(2)帮助施工企业编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技术措施。

(3)帮助施工企业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15.3.3.经济措施:

(1)制定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到安全施工,对于检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及不安全现象,如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除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情节严重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 15.3.4.检查和教育措施: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电缆架设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每周例检和不定期抽查,对用电安全、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护栏设置、机械设备、消防重点检查。

(2)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内容上分“五查”;既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对检查结果做书面报告。

(3)检查的方式有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现场检查的方法有“五看”:

即:一看文明施工、二看架子搭设、三看“三宝、四洞口、五临边”、四看机械电气、五看安全资料。

(4)在现场旁站监理时,要注意检查施工人员劳动保护设施的配戴、操作、作业的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5)监理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上岗操作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进行对号例查,严防违章操作。

(6)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使其务必进行三项教育:一是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二是特殊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三是新工艺和换岗人员的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监督施工企业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7)帮助施工企业普及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15.3.5 安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 1.事前(施工前)安全文明控制

(1)专职或兼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度进行审查和监控。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2)监理部根据工程情况和“安规”要求,编制安全文明监理细则,明确职责,建立台帐,定期汇报。

(3)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措施,交监理机构审查,审查安全措施的范围包括:重要施工工序、关键部位施工作业、特殊作业、危险性操作、季节性施工方案、重要的和大型施工临时设施、交叉作业等。

(4)对大件起吊等危险性作业,要有可靠的措施。

(5)监理对安全措施审核重点是场地隔离、交通防火、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安全保卫、危险作业防止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以及防止中毒和改善劳动条件等具体措施。

(6)对危及环境或周围施工人员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7)监理机构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审查其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和安全保障体系情况。

(8)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人员,进行安全和产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落实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职责,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度,人员配套齐全,要求建立安全考核制度。

2.事中(施工中)安全文明控制

(1)对现场道路、消防设施、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危险作业、安全检查、警示标牌等设施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知,限期整顿,严重威胁人员、设备、财产的安全时,总监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建设单位、责令整改,达到要求后,签发复工报审表。

(2)严格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制度,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定时考核奖罚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3)监理工程师常巡视现场,对习惯性违章表现进行严格地管理,预防七种恶性事故的发生。

(4)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检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善情况、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施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5)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统计和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

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要求,按公司、工地、班组三级分别建立完善齐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并定期进行检查。

(6)督促施工单位对其分包的单位和临时工加强管理,防止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对其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防止质量通病措施,对施工工艺水平严格控制。

(8)按“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现场管理和施工工艺进行考核。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的情况,平面布置的管理情况、生产现场文明状况、设备材料堆放情况以及生活场所文明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9)监理月报编制安全文明内容,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3.事后(施工后期)安全文明控制

(1)启动试运行前,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文明大检查。

(2)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月报,主报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及有关部门。 (3)总监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通过启动试运行后,按照建设质量总评的要求,填报“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5)参加达标投产的验评,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15.4 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内容

1.整个施工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文明行为教育; 2.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保证施工的有序;

3.协调参与建设各方之间的配合,减少不协调因素; 4.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干扰。 15.5 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作业许可证》;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5)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6)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做好生活卫生管理。

7)特别加强总平面管理是针对整个施工现场而进行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图堆放机具、材料、搭建临设; 具体表现在

(1)施工平面图规划应具有科学性、方便性,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制度、防火安全保卫制度等标牌。

(2)供电、供水、排水系统的设置严格遵循平面图的布置。 (3)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图要求布置。

(4)施工总平面图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若需调整必须得到监理方的书面批准。

(5)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总平面管理执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合理的施

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

十六、信息(资料)管理方案

工程建设监理离不开工程信息,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收集、储存、传递并应用工程信息,信息管理是进行目标控制的基础。 16.1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16.1.1 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机工作。

16.1.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打印,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布。

16.1.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16.1.4 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16.1.5 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备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16.2 信息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 16.2.1 信息总处理流程图 选择数据进行编码 确定信息传递的内容 确定信息目录 确定信息表格形式

确定项目信息管理处理过程

建立工程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确定项目信息管理处理过程 16.2.2 信息工作流程图

16.3 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内容

16.3.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16.3.2 勘察设计文件; 16.3.3 监理规划;

16.3.4 监理实施细则;

16.3.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6.3.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16.3.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6.3.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16.3.9 测量核验资料; 16.3.10 工程进度计划;

16.3.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不完整

各方文件资料汇总

档案管理员签收、登记 信息员确认资料是否完整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填写有关表格 项目总监签认 信息员登记台帐 档案员登记台帐

16.3.12 检查试验资料; 16.3.13 工程变更资料;

16.3.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6.3.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3.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6.3.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6.3.18 报验申请表; 16.3.19 会议纪要; 16.3.20 来往函件; 16.3.21 监理日记; 16.3.22 监理月报;

16.3.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6.3.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16.3.25 索赔文件资料;

16.3.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16.3.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16.3.28 监理工作总结。 16.4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16.4.1 监理资料信息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16.4.2 监理资料信息的管理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16.4.3 监理资料信息将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16.4.4 监理资料信息、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以及建设管理部门等许多单位,这些单位各有自己的特点、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及活动目标。各单位之间是互相联系的也是互相制约的。为使这些单位能够有序地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和目标的统一体,就需要监理组织进行高效地组织和协调,这也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17.1 组织协调工作内容

17.1.1 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监理班子内部各监理人员之间、各专业之间及各层次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各监理部之间的关系协调;通过这些内部协调有利于加强监理班子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17.1.2 监理组织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通过协调和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理解,有利于高效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17.1.3 监理组织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双方在技术、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取得设计的理解有利于协助业主做好设计变更工作。

17.1.4 监理组织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协调好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取得其理解和配合,是实现工程目标最佳状态的重要保证。

17.1.5 监理组织与建设工程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取得质量监督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其对施工单位的威慑作用,对规范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有时效果非常明显。

17.1.6 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材料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业主与其近外层单位的协调显得尤其重要。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各单位都有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只有通过组织协调才能使每个单位都从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使整个工程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 17.2 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

由于在工程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协调工作贯穿于各个阶段,有的无章可循,这就要求监理组织的协调方法要因人、因地、因条件等不同因素而采用不同的方法。我们通过总结,一般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

17.2.1 召开协调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形式地专项、专题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取得一致使问题得到解决,这种方式效率高速度快。

17.2.2 运用信息,加强协商——监理组掌握信息后,要合理运用,其主要方式就是协商。

17.2.3 交流思想、联络感情——总监主动利用各种条件与各有关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层人员交流思想,取得其支持和配合。

17.2.4 分析矛盾主因,抓住主要矛盾,并全力予以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单位多、人员多,并且由于职责分工、工作衔接、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认识水平不同,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矛盾,如处理不当,矛盾往往会激化,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将抓住主要矛盾全力予以解决。

17.2.5 明确合同中职责,使协调程序化——为防止大量不协调的出现,总监理工程师将在各种合同签订时,仔细分清各方的责、权、利,了解各方目标,并经各方认可列入合同条款。这是最好的预控不协调、减少协调工作的方法。 17.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的重点

工程建设是一个多系统的协作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参建各方之间的协作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社会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规范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地进行协调,清除工程建设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把组织协调工作的重点放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上,同时做好和工程建设有关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工作,如设计、地质勘察、监督等部门。 17.3.1 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处理: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我们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严格履行合同的原则,注意尊重建设单位意见,依据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授予的权利行使职责,同时对于不同意见多加解释、多协调沟通,使建设单位理解。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依靠我们丰富的实践经验、踏实的工作作风,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放心满意和支持。

17.3.2 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处理:

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为了工程建设共同目标,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工作中,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实事求是地协调解决好有关技术和资金问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让施工单位信服积极配合工作,使工程顺利施工,确保目标实现。

十八、监理工作制度

18.1 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审制度

18.1.1 施工图纸必须是经批准的合法的。

18.1.2 图纸技术交底及会审由建设、设计、承包、监理等单位参加。

18.1.3 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可要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负责人

进行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 18.1.4 图纸会审是使施工单位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也是减少图纸错、漏、碰、缺,提高设计质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18.1.5 图纸会审,可一次进行,也可分次会审,监理人员将在图纸会审前仔细阅读图纸和说明书,会审时提出意见,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记录整理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18.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人力与物力、技术与组织、时间和空间、天时和地利等各方面做出一个全面合理安排的文件,它直接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监理机构必须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的保证情况和对工程进度的落实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严把审核关。 18.3 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由总监签批,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公司审批。

18.4 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审查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将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按规定抽样复试合格后在材料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不合格者坚决清退出场,未审查认可者不准使用。 18.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8.5.1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自检合格后,应将验收资料提前一天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将在24 小时内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将会同承包、设计、建设单位或监督站共同验收签认。

18.5.2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将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以防意外。

18.6 中间验收制度

18.6.1 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中间部分工程验收。 18.6.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分别写出质量评估小结。

18.6.3 验收由施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监督站监督。 18.7 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等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由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同意签字后进行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文件作为工程变更的依据。 18.8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工作需要的原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

18.8.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将及时记入监理日记簿,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将正式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否则不准进入此部位的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时,将按规定程序办理。

18.8.2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18.8.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将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

18.8.4 建设单位人员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时应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18.8.5 监理工程师跟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将以书面为准,口头通知也将补办书面手续。

18.9 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在技术或合同管理方面遇到比较复杂的问题,经协商讨论仍有分歧,如有争议的施工方案的确定,复杂的技术问题决策将记入备忘录。 18.10 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18.10.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18.10.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监理部。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将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18.10.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将视为不合格,不予进行工程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工程计量。

18.10.4 施工单位将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及初步处理方案,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及有关单位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18.11 现场问题报告及处理制度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各监理工程师将按相应的职责程度有效地开展工作,若出现如下问题,将按本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进行处理。

18.11.1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若发现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网点的有关资料与实际有较大偏差或测区的测量网点遭到破坏或土石方开挖原始地形和断面复测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将立即向总监报告,以便尽快采取有效措施。

18.11.2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严重违反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施工,将马上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发布停止施工的口头指令,同时立即向总监报告。

18.11.3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若发现半成品构件的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或规范要求,试验结果达不到计算或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将按规定进行退场处理,同时报告总监。

18.11.4 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严重违规操作或偷工减料情况,将及时加以制止,同时报告总监,以便尽快采取有效措施。

18.11.5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若出现严重的地质问题,监理工程师将对此进行记录分析、预测和跟踪,同时报告总监,以便尽快采取有效措施。

18.11.6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将及时指出,以书面形式加以制止,并报告总监,取得总监同意,

下达书面停工令,注意自身安全。总监要及时赶至现场,以便尽快采取措施。 18.11.7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若出现数额较大的合同变更、索赔违约和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告总监,以便在合同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合同争议和纠纷。

18.11.8 各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碰到职责以外的特殊情况,需向总监报告。

18.12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8.12.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18.12.2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

18.12.3 施工单位将在自检合格后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项目监理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完整后,组织现场质量初验。

18.12.4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单位工程质量做最后评价。 18.12.5 监理单位将全部竣工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到备案机构,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8.13 会议制度

18.13.1 工地例会每2 周召开一次,由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监理单位负责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的生产例会。

18.13.2 监理会议每2 周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由项目总监主持。 18.13.3 总监会议每月一次,由总监、总监代表参加,总工主持。 18.13.4 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 18.14 监理日记

18.14.1 监理日记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当日发生的事件,将在当日的监理日记中记录,不得后补。监理日记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8.14.2 监理日记按本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第二天上午放置在桌子上,供项目总监查阅。 18.15 监理月报

18.15.1 监理月报必须在次月5 日前发出,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18.15.2 监理月报一式三份,业主、现场监理部和公司各一份。 18.16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8.16.1 工程技术、经济和监理资料等与工程建设同步,从签订监理合同起项目监理部即开始收集所有文件资料,并进行积累、检查和运用。 18.16.2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18.16.3 对于项目监理部发出的各种口头通知要及时补办书面材料,形成书面依据。

18.16.4 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整理审核,及时归档。 18.17 跟班作业制度

18.17.1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将跟施工单位同步,重要部位做到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交记录。

18.17.2 建立考勤考核制度。监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做好手头工作的交接,在工作未按排好以前不得擅自离岗。

十九、本工程旁站监理清单与方案

19.1 旁站监理清单

序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旁站工序 19.2 旁站监理方案

为了能更好的做好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正确理解、实施旁站监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及我公司《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旁站监理由项目监理部负责完成,由总监负责指导安排,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工作。 1.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计量是否准确,用料是否符合要求。

(3)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核查进场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需见证取样必须见证取样并封样,监督送检,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2.旁站监理要点、程序、方法和要求 (1)施工准备工作

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查验相关人员证件,检查人员作业安排;要求人员证件齐全,操作班组人员有岗位分工、管理人员有值班安排;

2)由监理员审查施工机具数量、到位、维修保养情况,要求机具数量与标书一致,有验审证书;

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储备量巡查;要求原材料的质量状态稳定并与送试品一致,供应、储备能力富裕;

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天气预报,检查冬、夏、雨季施工措施的准备落实情况,检查施工道路、作业场地准备情况;要求措施准备已落实或有落实处,道路、场地坚实、平整、畅通,且有回车措施;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道工序的检查验收;要求工序质量符合要求,手续齐全;上道工序涉及强制性条文有:

二十、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的监理实施意见

20.1 测量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20.1.1 施工测量复校验收程序

1.施工承包单位施测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施工测量复核验收单及有关测量成果资料。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单和复校单审查合格后经现场查看具备验收条件,在核验单上签署同意验收意见。

3.用相应仪器对承包单位提出的验收范围和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做好记录。 4.复核结果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否则签署要求承包单位重新施测或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复核,直至复核结果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5.根据监理细则的要求,重要的测量复核报验单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其它测量复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生效。

6.复核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将报验单、测量资料(一份)及复核记录存档保存,并进行标识。

20.1.2 施工测量复核技术要求 1.平面测量

(1)测量起始依据的校核:

①规划红线(或界桩点):监理工程师需对其相互关系进行校核,并指令承包方对其合理保护,如校核结果不符,则应通知业主、设计院,由有关部门重新出具数据。

②利用原有建筑物进行定位:要求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到现场,对定位依据进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监理工程师需审核该定位方法的可操作性,并合理选择操作方法。 (2)场地平面控制网的复核

① 施工现场需按要求建立相应控制网,控制网测设应满足现行施工测量规范的相应规定。

②技术要求:应按照现行工程测量规范施工控制测量执行。 (3)建筑物的主轴线复核(复核时间)

建筑物轴线测量应贯穿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阶段对承包单位施测的轴线进行复核:打桩前主轴线施放,垫层完成后主轴线施放,底层主轴线施放,各楼层主轴线抽查。

(4)建筑物的主轴线复核(技术要求)

①建筑物主轴线原则上需施放出相互垂直的四根轴线和特殊部位的相应轴线。 ②当利用建筑物控制网测放主轴线时,其端点应根据建筑物控制网相邻的距离指示桩,以内分法测定。

③进行中心线投点时,经纬仪的视线;应根据中心线两端点决定,当无可靠校核条件时,不得采用测设直角的方法进行投点。 ④在施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或控制桩。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线板和控制桩应注意保存。

⑤测放主要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5)关键部位的定位复核

①工程中某些关键部位,如钢结构中的对脚螺栓位置、钢柱头的轴线位置、桁梁的轴线位置等,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点位进行复核。 ②关键部位定位复核的精度根据设计要求而定,或按照现行工程测量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2.竖向测量

(1)起始依据的校核

①监理工程师需要求承包单位对高程起始依据进行合理保护,必要时应将其引测至远离施工现场的场地,并做好点记。

②高程起始依据原则上应至少提供2 个,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闭合复核,如闭合结果不符,则应通知业主、设计,由有关部门重新提供数据,如特殊情况只有1 个,则监理工程师应通过设计单位、业主或水准点提供部门对其高程值进行确认。

(2)场地高程控制网的复校

①对于施工中需要引测的临时高程点,应视使用时间长短,对其进行适当保护。 ②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复测,并对承包单位提供的复测结果进行复核。

③主要技术要求按照工程测量规范高程控制的规定。 20.2 开挖和平整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20.2.1 开挖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1.人工挖土

(1)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标高0-50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3)监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①基地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②桩挖土应注意的问题:人工挖孔,应考虑桩孔间距,尽量采用跳挖,以免引起相邻桩孔塌孔事故。

③基底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立即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 厚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④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⑤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宽度。

⑥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2.机械挖土

(1)保护项目: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标高0-50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3)监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①基地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 ②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③基底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即使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 厚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④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⑤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求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

度。

20.2.2 平整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1.人工回填土 (1)保证项目

①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②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③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夯(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

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 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标高0-50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 靠尺和契形塞尺检查 (3)监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①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要求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②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③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或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④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湿润,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压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挖出换土重填。 2.机械回填土 (1)保证项目

①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②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③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夯(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 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0-50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 靠尺和契形塞尺检查 (3)监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①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要求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②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

时纠正。

③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湿润,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压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挖出换土重填。 ④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 ⑤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需要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20.3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本项目绿化工程监理的分项工程有:(1)挖土及地形;(2)苗木材料;(3)乔木、灌木栽植;(4)地被、草坪种植。(5)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控制措施(6)园林绿化工程程序控制 20.3.1 土方、地形工程

1.施工工序:施工场地平整,原地形标高测量、清除种植层内的各种野草根茎;建筑垃圾深埋(审核工作量);生活垃圾外运(审核外运数量);审核施工现场是否具备进土条件;进种植土、地形堆筑造型;标高测量。

2.控制进土质量,禁止淤泥、深层黑土、化学土、生活垃圾进入工地,对表层黄土实行车车验收制,事前由施工方、现场监理人员到取土点踏看土方质量,随后在工地入口及倾卸点进行分别检查,以保证土质达标。

3.土方车进出口的人行道上面须铺设钢板,保护好下面的各种管道。

4.根据不同种类的苗木、垫层土上面的种植土必须保证一定的厚度,并对种植土不同部分分别进行土质测试。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种植土,须经改良合格后方可进行绿化种植。

5.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地形沉降程序进行事前估测,虚土抛高不小于20%。 20.3.2 材料、苗木监理

材料审核施工单位苗木供应和相应资金需求计划。 苗木品种纯正,具有本品种典型形态特征。 避免同一色块的苗木规格有明显差异。

检查泥球含水量、泥球土质、泥球直径、泥球厚度。 检查泥球外围根系裸露状况,裸露根的粗细及数量。 检查裸根苗木的根幅尺寸,须根量多少。

检查苗木检疫证,苗木是否有病虫害(尤其是检疫性病虫害)。

检查苗木生长长势状况,苗木新鲜度(地上、地下部分)、根系、树皮、树冠是否有损失

及损伤程序。

检查苗木脱脚状况,树冠饱满度,球形植物紧密度及是否圆整。 审核施工单位填写的“绿化工程材料报审表”。 20.3.3 乔木、灌木栽植 1.栽植季节

落叶乔木和灌木的挖掘和栽植,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以前进行。常绿乔灌木挖掘和栽植,应在春节土壤解冻后,发芽以前进行,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霜降以前进行。 2.乔灌木的挖掘

挖掘裸根树木根系直径及带土球树木土球直径及深度规定如下:

树木地径3-4cm,根系或土球直径取45cm。注:地径系指树木离地面20cm 左右处

树干的直径。

树木地径大于4cm,地径每增加1cm,根系或土球直径增加5cm。

树木地径大于19cm 时,以地径的2π倍(约6.3 倍)为根系或土球的直径。 无主干树木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取根丛的1.5 倍。 根系或土球的纵向深度取直径的70%。 3.大树移植

胸径25cm 以上快长树及胸径15cm 以上的慢长树,不宜移植,新建工程设计时,应于避让。胸径超过40cm 的树木,应参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办理。

4.乔、灌木的挖、运、种、挖、运、种需紧密衔接,运输途中用油布或大棚薄膜覆盖车厢,以减少树木途中失水。种植前先把断根、伤枝修剪好、伤口涂愈伤剂。注意单株苗木的最佳观赏面、树木之间高低合理搭配,要有层次感,苗木需种直。填到穴内的回填土必须疏松、细碎,切忌团块土,填土需层层捣实,水浇透;有时浇水后树木会出现歪斜现象,所以应及时作检查。检查树木支撑桩,三角皮带,钢丝绳(或铁丝)拉索,如有歪斜松散必须扶正、扎紧。检查所有乔、灌木,如有死株、缺档,要求施工单位全部补齐。复核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所有绿化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绿化竣工图必须与绿化设计图及设计变更相一致。 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0.3.4 地被、草坪种植 1.地被植物铺种

对土壤表层的石块、野草根茎等杂物进行清理,并对土层进行深翻,粗平整后分浇水,使土壤沉降,避免以后发生“塌空”现象,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细平整,使土料均匀、细碎、无杂质、达到草坪铺植要求。品种纯正,无杂草及病虫害,草块厚薄均匀,大小一致。铺植前喷灌土壤,湿透有效土层,点铺均匀,密铺草坪留缝间隙1.5~2.0 厘米,间铺和铺草坪草块大小基本一致,间隙基本均匀,铺草面积应超过30%,草块的间隙应用松土填满,铺好后进行滚压使草块与土壤密 接。

2.草坪、花卉栽植

草坪栽植分籽播,植生带铺设和草块移植三种。

草块多植有密铺、间铺及散铺等形式。要求迅速见效的应密铺、间铺或散铺视草块供应数量决定。间铺时草块间的间须均匀,并填以疏松木。散铺时可把草块撕碎,散播在栽植土上,覆1-2cm 良质疏松土,草块铺设后应充分加水、滚压,在新根扎实前,不可践踏。花卉必须有肥沃疏松的种植土,一、二年生草本花卉种植土厚度不小于20cm,多年生花卉不小于30cm,均需施腐熟基肥。在花苗栽植后的4-5 天内,应每天早晨或傍晚用喷壶在根系浇水,土壤不得沾污植株。在第二、三次浇水后,花坛上应盖以厚2-3cm 的过筛腐殖细土。 20.3.5 园林绿化监理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1.事前控制

协助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质量可靠性的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上所报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必须持证上岗。 建立监理的资料控制系统,组织、协助总承包队伍订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工程使用苗木及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

备的质量,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成品出厂合格证、苗木出圃单及质量保证书和检疫证,并按规定进行抽查、复验。必须复验的材料做到先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绝不能先使用后复试,对没有产品合格证、出圃单、检疫证、技术说明书或抽验不合格者,不允许使用。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以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为依据,以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为准绳。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准、场地方格网、定位放线。 2.质量事中控制 设立质量管理点,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范围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种植苗木的泥土要验收检查,符合标准要求后才允许种植,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对进场的苗木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苗木才可种植,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苗木坚决退回。监督施工种植单位做好修剪养护工作,以保证存活率。 在重要的部位和专业工程中,监理参与进行复核,建立质量控制点。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在下述情况下,取得建设单位同意,监理总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改进措施不力,致使质量状况未见好转者。

(2)隐蔽作业未经检查擅自封闭、掩盖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或未提出有效补救措施继续作业者。 (4)擅自不按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不合格的苗木和不合格的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无上岗证的人员进入现场上岗施工者。 (7)擅自将工程转包,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行作业者。 3.质量事后控制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单位,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编目、建档。 20.11.6 园林绿化工程程序控制 验收要求:

(1)凡列为工程的验收工作应遵照本验收规程的各项规定办理。

(2)每批运到施工地点的栽植植物,均应在栽植前由施工人员验收。 (3)下列各项工序应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a、栽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坑槽挖掘以前。 b、栽植乔、灌木的坑槽应在树苗移植以前。

c、更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应在坑槽挖掘后与植物栽植以前。 d、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工程应在播种与花苗或块茎栽植以前。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在工程完工(初验)一年后进行,施工单位需提供下列文件: (1)栽植工程所有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的各项记录应整理存档。 (2)中间验收记录;

(3)施工图及修改补充说明; (4)决算和竣工图。 竣工验收日期: (1)春季栽植的乔、灌木和藤本,攀缘植物及多年生花卉,应在栽植的当年9 月

份进行。

(2)秋季和冬季栽植的乔、灌木应在栽植后的第二年9 月进行。 (3)籽播草坪和植生带铺设的草坪应在种籽大批发芽后进行。 (4)草块移植的草坪应在草块成活后进行。

(5)一年生宿根植物的花坛应在栽植后10~15 天,成活后进行。

(6)春季栽植的二年生植物、多年生植物和露地栽植的鳞茎植物,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而秋季栽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后进行。 (7)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

二十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要求

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项目: 21.1 施工组织设计

21.2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21.3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21.4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须一一对应) 21.5 施工试验资料 21.6 施工记录

21.7 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21.8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21.9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21.10 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21.11 事故报告

21.12 竣工测量资料 21.13 竣工图

21.14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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