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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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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彻底纠正部分单位和领导不按程序请销假、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脱岗、领导干部擅自安排人员替会、开会迟到、提前离会、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通讯联络不畅等现象,切实建立起“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上下政令畅通,现就有关工作纪律明确如下:

一、请假纪律

(一)外出请假纪律

1、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指离开单位或单位所在辖区)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2、总部各部门员工因公外出或因事请假,三天以内的须提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3、销假按公司有关请销假制度办理。

(二)会议请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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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集团、集团公司名义召集的会议以及综合部单独通知的各类会议(包括其他公务活动),无论是文字通知或是短信、电话通知,都必须严格按时按要求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必须提前请假。

2、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事不能与会或不能参与有关公务活动,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二、通讯联络纪律

1、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办公电话更换号码须及时向综合部提交书面报告,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

2、凡被综合部办公电话或有关人员手机呼叫的,当事人必须及时接听或回复。

三、值班纪律

1、所属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时间以外及所有节假日(含周六、日)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所属各单位每月底前向综合部报送下一月的值班和带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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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惩戒办法

1、综合部负责对各类会议参会单位和与会人员出席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请销假执行情况、通讯畅通情况、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负责定期将会议出席、缺席会议情况汇报

公司主要领导,并根据指示进行通报,同时将以上情况记录存档,年终一并纳入绩效考核。

2、对未履行请假程序外出或未按会议请假纪律请假的,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总部各部门员工每次罚款50元。对因擅自外出或联络不畅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责任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综合部负责随时抽查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总部全体员工的电话(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接听情况。凡是联系不到,造成工作被动的,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交综合部存档备查;第二次出现此类情况,则视当事人为行为失控,给予通报批评并核销其下月通讯补助。

4、综合部负责随时抽查所属各单位工作日以外(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的值班情况。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者,视同无人值班,将给予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如出现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主要负责人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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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和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单位要认真参照本通知完善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严格按照惩戒办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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