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为确保职工食堂燃气使用安全,保障职工饮食卫生,制定本规程。
二、燃气使用及设备保养
1. 安装、使用、维护燃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 2. 燃气管道及阀门、燃具接头及销户玩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私拉乱接、乱动燃气设备。
3. 厨房内禁止存放燃气具备以及其他易燃物品。 4. 厨房内的油烟排气机、通风设备必须定期清洁并排查。 5. 厨房内禁止贮存剧毒物品、易燃爆炸物品等危险品。 三、日常操作
1. 职工食堂管理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燃气设备,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设备作非正常用途使用。
2. 操作燃气设备时,必须开启通风设备并确保通风设备的畅通。 3. 操作燃气设备时,严禁在厨房内抽烟、使用明火。 4. 在燃气设备开机时,必须有专人在场,以防止燃气泄漏。 5. 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燃气阀门、开启窗户通风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四、应急处置
1. 发生燃气泄漏、燃气事故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燃气阀门、开启窗户通风、疏散现场的人员,迅速通知相关人员报警及时处理。
2. 发生火灾、燃气事故后,人员应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用灭火器或灭火器扑救发生的事故。
3. 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
五、责任与处罚
1. 违反本规程的管理人员,责任人员由他们自己负责。 2. 发生火灾、燃气事故的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接受调查。
3. 违反本规程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受到处罚,情况严重的,应当貂穿机关处理。
六、附则
本规程由职工食堂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进行监管,管理人员应以正确的思想观念、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良的职业素养、坚定的工作态度与策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维护职工的食品安全与售后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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