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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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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总承包人(乙方):

发包人(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人(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承包范围: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 (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的“ 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2、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甲方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乙方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3、凡甲方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乙方.

4、工程师指令经甲方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5、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

6、甲方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

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暂定),详细分期交付工期约定见专用条款。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各项工程须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规定。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万元(暂定) 此价款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按本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进行计算,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准。

六、价款支付方式:

1 、 。 2 、 。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 。 2 、 。 3 、 。 九、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中的项目真实可靠。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甲方派专人定期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4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和交付工程。 5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工程价款。 6、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工资、保险等费用的开支。

7、乙方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发包的工程如果不真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的,应承担应付金额的 %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本工程,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交付工程,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 人民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仲裁或诉讼双方择一约定,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仲裁

又约定诉讼,则该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十三、本合同至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协议需要注明签订时间,以证明该时间是合同生效时间,避免合同因没有签署时间而未生效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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