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办[2012] 24号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准确认识和了解与本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递给全体员工及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引导全体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违规现象,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3 术语
其他要求:指安全生产的国际公约、标准、上级文件等。4 职责
4.1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4.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4.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中。
4.4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递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内容获取渠道
5.1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5.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5.3企业各职能部门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5.4企业各职能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
6内容识别
6.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6.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6.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执行。
7 内容更新
7.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7.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以及更新工作;
7.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8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XX 有限公司 2012-6-6
抄送公司领导;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发公司各部门、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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