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教师工作守则
为了更好的发挥我校“服务区域 服务社会”的示范影响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校专业教师队伍的水平,为了规范我校教师上培训课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 凡有培训任务需征用学校相关教师的,由培训中心领导和主管副校长共同商量,根据培训任务的专业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性质、培训时间及培训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成绩、教学特点等方面综合考评提出外派教师具体人选名单。
2、 由培训中心将名单上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示同意。
3、 确定具体名单后,由培训中心通知专业部和教务处,由专业部和教务处对培训期间教师的课程进行调整和安排。
4、 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认真备课,展现个人和学校风采,保证优良的培训质量。
5、 每次上课教师需做好上课考勤表。
6、 培训班班主任需做好《学员花名册》,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做好考核工作。
7、 教师必须遵守培训中心和培训单位的安排,不遵守培训纪律或培训效果不佳,影响学校声誉的上报专业部和教务处留档记录,并取消下次培训上课的资格。
8、 由培训中心对每次培训任务进行具体负责和管理,每次培训结束要及时进行《教师上课反馈表》和《培训班学员情况反馈表》的发放和填写,并做好每次培训的资料收集
和存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