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实行复工(开工)报告备案制度
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复工(开工),要在具备下述条件的前提下,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复工(开工)前至少提前3天向市质监站进行报备,由市质监站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复工(开工)。
工地复工(开工)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防控机制要到位。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是人员排查要到位。建立工地人员花名册,所有进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动态管控措施,向村(居)、社区报备,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我市建筑工地。
三是防疫物资要到位。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及时筹措储备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四是现场管理要到位。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控;建立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人员物料“非接触”管理;实行“一天一检”,建立人员每日核酸检测台账;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开展复工(开工)人员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五是安全保障要到位。疫情期间不停工的项目,要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有序组织各类技术岗位人员返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检查;复工(开工)项目,组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交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开工):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全面的、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安全技术和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围挡、洗车槽、板房等按规定搭设,配备主要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施工合同中按规定约定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六方责任主体签订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强化复工(开工)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动态要求落实防控工作。当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做到项目工地封闭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控,通道各口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值守,实行值班制。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工地人员花名册,实行每日一检,工人上下班须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间隔2米距离。工地出入口张贴健康码、地点码、行程码,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扫码、验码、登记、测温、查看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须登记造册,实施动态记录,确保工人信息齐全、完整。
(二)严格落实“五禁止”入场(即未接种疫苗、体温和健康码异常、未实名制登记、中高风险地区来人、无核酸检测记录)。落实专车、专人出入制度,车辆出入要进行登记和消毒,严格物料运输和生活保障人员的闭环管理,建筑材料和生活物资进场应设置专用的过渡区域,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过渡区,在完成防疫消杀和外来人员撤场前,工地内部人员不得搬运货物,严格采取“零接触”的物资输送进场方式。
(三)严格落实公共办公区域、生活区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环境消毒。办公区和生活区每间房间须配置消毒水,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负责现场消杀工作,每日消杀4-6次,建立防控消杀物资和设备购买台账、发放台账、消杀台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工地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落实固定专人专车专线买菜或定点送菜。制定“两堂一卫”分时使用管理制度,食堂采用分餐制,由工作人员送餐上门;制定浴室分时使用计划,错时安排同宿舍人员分批洗浴;加强卫生间的使用管理,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交叉聚集。
(四)做好工地人员“十大症状”健康监测。每日对施工工地人员进行发热、乏力、干咳、呼吸不畅、腹泻、头痛、头晕、全身疼痛、结膜炎、嗅觉和味觉丧失等症状的监测。对有上述反应的人员,项目部应立即隔离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备并按要求送诊,防止施工人员隐瞒不报、带病上岗。
(五)做好建筑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和宣传栏等不接触方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安全知识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倡导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复工(开工)建筑工地应急处置
建筑工地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专人专职,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按照项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不在工地传播蔓延。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隔离房间要相对独立远离人群,门口须贴有明显标识。方舱医院、隔离酒店、健康驿站等重点场所的工程建设、设施维护检修(含外派协助)人员严禁立即返回原工地,须采取就地隔离等防疫管理措施,符合解除条件后方能返回。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我局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责任意识缺失、现场管控不到位,导致出现交叉传染病例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红黄牌”管理措施,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纳入失信管理,坚决筑牢不敢违、不想违、不愿违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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