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台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工程地点: 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3-1号 工程内容: 仓库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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