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在自有平台推广过程中邀请乙方参与并为推广活动提供奖品赞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此签署本协议。
一、合作期间
1.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限的第一个月为测试期,双方均有权在测试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本协议条款提出修改,并经对方同意后签署变更协议。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甲方在平台推广期间邀请乙方参与推广活动,同时甲方提供平台资源为乙方指定的品牌进行知名度及客户需求市场调研服务(以下称“客户调研”),并提供活动流程监控和信息资料整理等服务。
2.调研服务内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包括地区、数量等),开展与乙方指定的品牌的知名度及客户需求相关的市场调研服务,并向已接受调研的客户赠送由乙方提供的短期意外险等调研辅助产品。调研对象年龄在 周岁范围之间。调研服务内容有变更的,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告知甲方。
3.操作流程: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负责客户调研活动执行方案的审核及实施流程的监控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接受调研人的确认信息和资料,经过记录、审核和整理后提交给乙方,或通过乙方提供的接口提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审核。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按月确定经甲方受托服务所产生有效调研数量,向甲方提供结算费用清单并依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调研服务费。
2.甲方负责对甲方的营销手段进行严格管理,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如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投放时注意保护乙方指定的调研品牌,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调研要求进行投放(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案、图片等),如有自主创意修改可征得乙方负责人邮件正式同意才可执行。如甲方有自主修改的,甲方需保证其使用的图片、文字等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承诺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且拥有及/或得到以及维持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权利、许可及/或注册文件,并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实施的任何行为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
5.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使用水军等虚假调研、注册行为。
6.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
8.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过程中,所有活动、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并且进行报备之后,乙方确认无误,方可进行上线推广。
9.甲方负责推广活动中“ 券”奖品的提供,奖品所涉及费用最终按照活动推广效果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调研服务,甲方应提供优质的资源,以提高调研客户质量。
2.乙方保证是乙方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合法经营者或代理者。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调研服务费。
4.如调研服务效果不符合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调整,如甲方调整后仍达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提前通知甲方并解除合同。
5.乙方为本次推广活动提供实物奖品赞助,在参与乙方客户调研的用户中进行抽奖活动,包含“移动电源”等奖品。
五、服务费用核算及支付方式
1.付费方式
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乙方确定上月甲方受托服务所产生的成功调研客户的数量,并向甲方提供结算费用清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结算费用清单后进行确认;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票后,于第二个月底之前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费用。
合作期间内,最后一次调研服务付款期限为乙方收到甲方发票起60日内完成付款。
甲方费用指定划拨账户:
公司名称:
人民币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为了统一结算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结算费用单价为 元/件,应付费用=有效调研数量结算费用单价;
有效调研数量=接受调研人数量-无效调研数量;
接受调研人为:自愿参与调研并接受赠险者(客户参与调研活动并留存的正确调研信息:如姓名、性别、生日、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可选)、所在城市(可选)后,并由保险公司成功核保的)。
无效调研为:
(1)接受调研人的手机号码为空号、停机的;
(2)经乙方回访,姓名、性别不准确,年龄不符合要求的接受调研人;
(3)重复提交的调研对象。
(4)接受调研人不在乙方指定的城市区域内。(乙方指定的城市为 )
如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有证据认定甲方以不正当手段如造假、刷单等各种形式伪造有效调研名单的,乙方有权立刻停止与甲方的合作。乙方有权扣除甲方作弊产生的所有信息服务费并要求赔偿。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协议有效期届满,协议终止
2.本协议生效后,若因乙方业务流程、产品条款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本协议条款的,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或补充合作范围和服务费用,甲方应在10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在双方就变更或补充合作范围和服务费用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原协议履行。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若各方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一方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可视实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条款有不同规定的,以补充协议、附件规定为准。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以其他方式移转。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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