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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