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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吉趣旅游网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⑴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本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⑵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沟洪、内涝、滑坡、泥石流等对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洪水灾害指镇境内各河道超警戒流量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1.2 编制原则

  ⑴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⑵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⑷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当区下坝镇境内山洪灾害的防治、预警及发生山洪灾害险情时的抢险、人员安置转移、救灾等应急措施。

  1.4预案审批

  根据《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

  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汛前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领导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变化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并按原程序审批。

  二、基本情况

  2.1自然经济社会情况

  下坝镇属亚热带季风温热区,平均温度15℃,平均海拔1250米,最低海拔为827米,是贵阳市近郊海拔落差较大的农业乡。乡内有煤、铁矿、硅矿等资源,森林覆盖率为46%,栽培植被以慈竹为主,面积为2万亩,是贵阳市的竹乡。

  下坝镇位于乌当区的东北部,距乌当区政府所在地22km,离贵阳市中心29km。东与黔南州龙里县谷龙乡交界,南接偏坡、东风,西低水田、新堡,北与百宜乡相连。全乡总面积106.27平方公里。下坝镇辖8个行政村63个村民组,包括下坝村、喇坪村、岩山村、谷金村、谷庚村、谷坝村、谷定村、新桃村等,总人口16748人,其中农业人口15153人,少数民族人口3964人,境内居住有汉、苗、布依等民族。耕地面积11983亩,人均耕地0.81亩,是一个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单一纯农乡,主产水稻、玉米、蔬菜、樱桃、梨、桃等粮食及经济作物。

  三、山洪灾害概况

  3.1类型及易发区

  (1)类型:洪涝和暴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2)易发区:主要集中在我镇谷庚村、谷金村、岩山村等区域。

  3.2山洪灾害成因

  (1)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地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还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2)一些群众房屋选址缺乏规划,房子建在小溪、河沟、山脚、陡坡上,一旦山洪暴发,房子首先被冲,极易崩塌造成灾害,还有一些房子通过开挖坡脚,削坡取地修建,人为诱发滑坡形成灾害;

  (3)一些地方乱采乱挖,人为阻塞行洪通道,或乱砍滥伐,无度开采,不同程度地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

  (4)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致使河道、堤防、山塘、灾害易发地防洪工程建设标准低,且带病运行,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最大的风险和隐患。

  3.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溪河洪水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或受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灾害威胁的区域,是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下坝镇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我镇山洪灾害多发生在山区、河岸、山塘堤坝等区域。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谷庚村、谷金村、喇坪村、岩山村为山洪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

  四、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4.1非工程措施现状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情况:镇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抢险队。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主任为组长的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严格落实了山洪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体系,由于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干部群众有着较好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20xx年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以来,下坝镇分别于喇平村、谷庚村、高桥坡建有自动雨水情测报设施,在各村组安装有简易雨量站,制作了警示牌、宣传栏,配发了铜锣口哨和手摇报警器,初步建立了下坝镇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4.2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测报系统不完善、现代化通信设施不足、管理维护机制不健全等不同程度的问题,需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二是防洪工程设施年久失修,工况较差,虽经多次维修加固,但因资金等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五、组织指挥体系

  5.1 组织指挥机构

  为领导和组织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下坝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水利副镇长、镇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社事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生态站、水利站、安监站、国土所、卫计办、卫生院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监测、人员转移、指挥调度、前期处置、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水利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相应也成立以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及应急队。每个村同时均落实了行政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等,并编制了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5.2 职责与分工

  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下坝镇和各村组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组长: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雨情、汛情等发展态势,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及调集抢险物资器材等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调度、监测预警以及防汛抢险、前期处置、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和群众安置等工作。

  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制定和实施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灾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防御指令的上传下达等。

  (1)信息监测组组长:徐超副镇长

  成员:镇水利站、国土所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对区水务、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负责监测雨量、水位及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指挥调度组组长:唐雪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纪委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镇、村设立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机构和镇属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负责防御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以及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3)人员转移组组长:魏华庆副书记、徐超副镇长

  成员:镇武装部、镇农业办、林业站及各村行政负责人。

  职 责:负责按照镇指挥机构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同时确保群众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前期处置组组长:徐超副镇长、罗伦政法委书记

  成 员: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及各行政村负责人等。

  负责对全乡水利工程及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水旱灾害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一旦发生险情,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安排专人值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5)后勤保障组组长: 邵亮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财政所及镇卫生院、镇经发办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6)应急抢险队队长: 邵亮镇长

  成员:(详见附表)。

  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监测预警

  6.1 预警指标

  按照《下坝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0xx)》中确定的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指标,参照乌当区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区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分析确定本区域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预警指标值。

  预警等级及预警值参见下表:略。

  6.2信息获取

  (1)从区防汛部门获取水雨情信息及预警信息;

  (2)从气象、自然资源部门获取气象、地质等山洪灾害预警信息。

  (3)通过已建的简易降雨观测设施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和贵阳智慧防汛决策系统进行监测;

  (4)根据村、组群测群防途径获取第一手险情及灾情信息。

  6.3预警启用条件

  ⑴当接到暴雨天气信息,相关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当预报或监测到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⑵当降雨持续或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⑶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⑷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等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4预警程序及方式

  (1)在一般情况下,下坝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由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监测的临界雨量、水位、滑坡、山洪灾害征兆等信息和上级防汛部门传送的气象水文预报时,立即向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根据组长下达的指令,按照村→组→户的次序在最短时间内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村、组人员告警信息,在向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受威胁区域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七、转移安置

  7.1转移安置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留守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安置地点和撤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河道(沟渠)沟谷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河道(沟渠)沟谷两侧方向转移。对已确定的安置地点和撤离路线汛前必须经常检查,出现异常应及时调整或改变路线。

  (3)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户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应采用就近、就高、安全和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户自为战的原则进行。镇、村山洪灾防御机构采取灵活、行之有效的办法组织抢险救助,全力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抢险救灾

  8.1抢险救灾准备

  (1)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普及洪涝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向威胁区内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2)为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灾救灾物资,用于抢险和保证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需求;车辆调配由镇政府具体负责调配。

  8.2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规定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立即按职责分工,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抢险队伍要在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卫生院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及灾区防疫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镇派出所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3)在监测组查清灾害基本情况后,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山洪灾害受灾信息,主要内容有:灾害概况、致灾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灾害治理措施意见等。

  九、保障措施

  9.1 汛前检查

  镇政府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9.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宣传,各村要组织危险区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镇、村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领导指挥机构每年汛前要组织镇应急抢险队、村应急分队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不断提高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9.3 纪律

  ⑴在汛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⑵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领导指挥机构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⑶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防汛责任制,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

  ⑷汛期过后,镇政府对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4 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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