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湘麓国际二期数字电视、电话及宽带网络预埋、预设工程任务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承包范围:
1、XX项目数字电视预埋、预设工程;
2、XX项目电话和宽带网络预埋、预设工程;
3、该工程技术内容包括:
1)工程规划、设计;
2)室外(小区内)数字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络的主干线及人、手孔暗敷和接通建设。
3)室内数字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络的管、线敷设及末端终端盒的安装。
4)布放室内共计 户,其中一般住户 户,复式住户 户,商铺 户,结算时按实际施工的住户数及实际施工的门面数计算。其中住宅一般户型按每户设置电视和电话网络终端各为2个,宽带网终端为1个终端;门面每户宽带网络和电话设置各为1个终端,数字电视终端为一个;复式结构电视终端4个,电话终端3个,网络终端2个。
5)室内预埋已由甲方投资施工,室外穿线管采用共用甲方已埋管道,但入户部位的分支管预埋由乙方自理,所有费用包括在乙方报价中。预埋管施工时,乙方应监督预埋管质量,甲方预埋的管道如有不通,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价格
1、数字电视网建设开通费,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优惠为每户 元/户,门面为 元/个,使用服务费按省、市物价部门定价收取,数字电视和其他增值业务开通收费按物价部门收取。
2、电话初装费 元/户(包括号码),话费及宽带网络使用费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3、工程建设中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产权及收益亦由乙方享有。
三、承接方式
1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合同价格包含了工程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甲方在向乙方代付或乙方自行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时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原因增加价格。
2、数字电视由乙方前期投入建设,开通费由甲方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代收,乙方返10元每户给甲方作代办费用,开通数字电视信号前,交清有线电视开通费,乙方承诺在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之后15天内完成信号的开通工作,保证后期配合甲方物业公司完成分户开通工作;
3、电话和宽带网络由乙方自行负责向各用户收取,每开通一户收取一户,甲方物业公司应在乙方收取费用时提供用户相关资料并协助联系,配合办理
四、合同期限
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同时进行,并且与甲方工程竣工时同时交付投入使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工程仍未能验收并投入使用的视为乙方延误工期,按1000元/每天进行处罚,累计处罚额不超过合同款的5%,具体进场施工由甲方通知,甲乙双方密切配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楼栋及其内部平面施工图纸和文档资料,并对数字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络终端做出明确指定要求。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并负责协调好各施工单位的协助关系。
(3)甲方应指派一名施工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等具体问题。
(4)为确保甲方小区内管道、人(手)井面整洁有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应对相关网络承建方做出明确要求,楼栋间和进楼道入地管道、人(手)井只能共管、共井,乙方再与第三方衔接、协调。
(5)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本小区内数字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络预设管、线和设备进行基本维护、维修升级与改造。
(6)甲方或用户(住户)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变、增加或封闭终端出线位置,以及室内装修造成的设施损坏等现象均由甲方或用户(住户)负责。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乙方预设线路及设施移作他用,或转让第三方使用及从事相关业务。
(8)在甲方小区内数字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络预设管、线及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楼栋及其内容平面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设管、线施工规则方案和施工图,并充分征求甲方的意见和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
(2)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代表( 为乙方代表),配合甲方协商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乙方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遵守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保证施工安全,规范施工,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事故及事故苗头的发生,凡因乙方管理不慎、违反安全规定和甲方施工管理制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后果。交工验收前,乙方应负责施工成果的安全保护工作。材料由乙方采购,到货后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乙方不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必须配合主体施工,做好预设预埋工作,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和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需凿墙、开槽,系甲方原因,归甲方负责恢复,系乙方原因,归乙方负责恢复,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或缴纳配套费。
(5)乙方应对乙方预设线路及设施负责日常维护、技术升级和改造。
(6)因线路、设备、工程障碍引起的信号中断,乙方负责恢复,但不承担其他责任。电话暂指定营运商为 ,宽带网络指定为 。
(7)因不可抗力和国家城建工程施工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自然灾害损坏造成的信号中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和恢复。
(8)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递交甲方叁套竣工图和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归档声像资料)。
(9)乙方应保证甲方数字电视、宽带网络、电话通讯按时按质接通,
(10)施工期间的水电使用,甲方提供接驳点,乙方负责接管、接线、装表使用。
七、产权归属
由乙方负责投资的产权(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网线管、设备及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八、工程保修
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乙方负责产品设备的免费保修,质保期满后,实行终身维修。
2、工程竣工后,若乙方设备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安装更换, 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九、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3天内,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元整(¥ 元),此项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开工60天后的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工程竣工及验收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付甲方竣工资料后,通知各方进行验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保证能正常投入使用, 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十一、其他约定
1、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机关裁决或向法院诉讼。
3、本合同如有修改或补充,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6份,甲乙各持3份,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即应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地址:电话:传真:签约时间: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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