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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