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20xx年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分宜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严格管控、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居民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头管控,重点打击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力争今年实现禁燃区域内“零燃放”目标,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清新、舒适、安全、祥和的佳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春节期间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汤建华
副组长:王永忠、李志刚、钟流香、钟云林、黄春根、谢小玲、文昌午
成员:张自新、钟文川、汤小安、严苟生、陈卫辉、黄细雅、李勰、林春燕、张志勇、林宁、钟志诚、袁文辉
三、“禁燃”范围
县主城区:袁岭大道以东,嵩阳路以南,清宜公路以北,S222公路以西的建成区域内(含城东工业园范围、清宜线外100米内、沿途两边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庄)。
四、具体安排
(一)人员安排。举全局之力,从下属执法单位和局机关抽调所有执法人员共计126人分成13个组,进行集中或轮值整治(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20xx年1月20日——2月15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
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广播、短信、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燃社会氛围。
2、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3日——2月15日)
(1)1月20日——2月15日:巡查时间8:00——13:00,13:00——19:00,19:00——凌晨1:00。9个组的全体人员按照划分的区域在以上时间节点进行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各小组之间密切配合,联勤联动,查堵源头,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
3、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23日——2月15日)
各小组要认真对集中整治进行总结,挖掘典型和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便于及时整改。同时,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燃”工作持续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形象。各小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确保“禁燃”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小组在集中整治时,既要做好“禁燃”区域内的'宣传引导,也要做好“禁燃”区域周边禁噪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全民禁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厉处罚。各小组对发现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取好证并顶格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要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让机关参与处理。凡是发现在此次禁燃禁放工作中未及时制止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的扣除全部禁燃补助;工作中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进行严肃追责,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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