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单价 元。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元。
第五条:承包方式:
第六条:施工期限 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协商顺延。
第七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钢柱梁及檩条安装完成付 元;屋面板及墙面板完成付 元;验收合格后付 元,余 元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
第八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
1)提供施工图,并保证按期付款。
2)乙方进入现场前必须做到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整,甲方负责把电源引至安装地点。
3)派驻工地代表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量变更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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