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女,身份证号码:,自20__年12月6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事部人事助理一职, 至20__年 4 月 25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期间工作良好。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且没有办理相关保险,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人事部经理(签名)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武汉X公司
兹证明女士,身份证号码。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公司担任 职务。
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交接工作,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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