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饮食的安全和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学校特与食堂采购人员签定以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采购工作人员在服从食堂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食物的采购中必须执行以下原则:
1、采购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采购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不贪小便宜。购买过程中公正,不讲私情,购买价格合理,质优价低量足。入库时必须交于他人复称,验价。
鲜菜库存量春秋两季不能超过2天,冬季不能超过4天,夏季应根据定量,随餐购买。
3、大米、面粉和猪油春秋库存量不能超过2周,夏季1周为宜,冬季半月为宜。米粉根据食谱安排在先一天晚上购进。
4、调作料在确认保质期的前提下,库存量不能超过1个月。
5、咸菜类原则上是根据食谱,在先一天按数购进。
6、蛋类夏季按周需要量购进,春秋按规定需要购进,冬季可以按月需要量购进。
7、豆制品根据食谱随餐按量购进。
9、凡购进物品必须严格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才能入库。
以上条款是食堂采购人员的工作准则,请自觉尊守,否则,将承担违规操作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而导致不良后果的,除随时终止用工合同外,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书签订时效:一学年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采购人员和学校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校方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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