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组织对执法人员的轮训;
二是在相关科室配合下做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日常监控,建立健全全市违法行政、违法执业限期整改制度。
二是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纳入全市大目标管理考核,对全市已获得示范单位的乡镇街组织回头看。
三是开展人口计生执法质量考评活动,深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省政府服务规定》,积极依法依程序办事。
五是继续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典型案件查处的指导。
六是在办 证、办事过程中推行“首接责任制”,谁首先接手谁负责,能办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申报资料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办事人,不能办的做好解释说明。
七是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将不涉密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推行“网上办 证”,争取在年内实现网上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八是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一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
九是积极开展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性别比治理方面
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乡镇街评模评先的门槛指标。落实B超检查、妊娠分娩和出生登记、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孕情监测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两非”案件查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案件查处职责:卫生重点考核对涉案医生查处情况、公安重点考核办案时出警及配合力度。拟上半年组织相关单位和县市区外出学习。
三、综合治理方面
不断完善综合治理部门和市直协管单位考核评估方法,鼓励综合治理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引导、协调市直部门制定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推动综合治理部门信息“实时通”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平时督查力度,注重日常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半年督查,建立综合治理工作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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