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职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与,(性别:女,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08月17日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于20xx年x月xx日生育壹女孩,取名,是属内第壹胎,无违反计划生育,名下无收养子女。目前两人婚姻无变动。
特此证明。
x单位
x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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