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使用证明书

使用证明书

来源:吉趣旅游网

  北京市国税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提供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特此证明。

  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