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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园课外读物给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吉趣旅游网

  尊敬的家长: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充实思想,增加底蕴,陶冶情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xx市实验小学开展校园图书自查工作,对图书室、漂流图书角、班级读书角、在校学生及教师的学习用书、教学用书和课外读物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未发现有害课外读物。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同样一本“问题读物”对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也是巨大的。《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推荐课外读物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同时,列举出不得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的负面清单。

  课外读物负面清单

  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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