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本公司各项财务制度;
2.加强现金支票、银行支票、等有价证券的管理,不得签发远期、空头支票,不得租借银行账户,对所签发的支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清理手续;
3.认真审核现金、银行收付原始凭证和其他凭证,并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人员盖章,方可办理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4.对每笔经济业务,要及时地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5.加强现金管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现金支票、银行支票;
7.保管、登记空白和已使用,检查顺序号;
8.防火防盗,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如有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9.其他由领导指定及自行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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