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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毕业实习报告

来源:吉趣旅游网

  为进一步加强20xx届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应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加强毕业实习期间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对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要进行跟踪,认真排查是否按要求做好了《实习学校同意自主实习回执》、《实习生安全承诺书》和《关于学生实习致家长的信及回执》签订、存档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自我处置能力。

  2、要进一步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实习期间,驻县(市)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各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防范提示和警示。

  3、学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讲究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预防甲流感等疾病传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往返途中须乘坐具有合法营运执照的交通车辆。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赣南师范学院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指挥。学校再次重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需离开的,应向实习学校领导、指导老师、我校驻县(市)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请假,经五者批准报教学学院备案后方可离开。

  4、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按照《赣南师范学院本专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驻县(市)实习指导教师、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强化职责意识,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要加强与学生家长、实习单位领导、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的联系,建立各方联动机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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