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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吉趣旅游网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推动“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全面完成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居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快社区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构建和谐平安鹰潭,共创富民强市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题是: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打造民主法治社区。

  三、活动内容

  “法律进社区”活动应包括四项内容:

  (一)加强社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在社区广泛开展“普及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今年全市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应做到“四个一”: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法制宣传栏的内容;每季度在社区法制学校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和挂图;每个社区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二)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增强居民法治观念。社区法律服务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每个社区每季度确定一天为“社区法律咨询日”,举行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社区家庭聘请法律顾问,培养遇事找法习惯;每季度组织一次以“百姓。城市。法”为主题的社区民主法治论坛普法活动,让老百姓有话有地方说,学法有场所学,促进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社区法律保障,极力维护社区稳定。在社区建立“一岗一室一组”三个阵地,形成社区法律保障体系。每个社区设一个法律维权岗。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向社区每户居民发送一张载有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法律援助中心号码联系卡,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使居民随时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高质量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每个社区建立一个纠纷调解室,及时调处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每个社区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

  (四)加强社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现社区事务的民主化、法治化管理。

  四、活动安排

  (一)4月份,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根据各有关单位与月湖区各社区综治挂点帮扶情况,调整部分综治成员单位“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及法律服务机构;对20xx年全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启动20xx年“法律进社区”工作。

  (二)5月份,根据《全市20xx年“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好本地、本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5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市法宣办。

  (三)5月份,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根据全市深化“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暨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要求,开展“告别陋习,法治先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编印法制宣传单,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区入户、进驻区机关单位、企业、商业门店等要达100%。

  (四)6月份,组织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一次“法律进社区”大型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五)7月份至8月份,各县(市、区)、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对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为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做好准备工作。

  (六)9月份至10月份,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告别陋习,法治先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七)11月份至12月份,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掀起“法律进社区”活动高潮,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援助、法制展览、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12月底前,对“法律进社区”活动作阶段性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为20xx年全市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一个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追性,要切实将活动摆上议事日程。为加强协调与指导,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联合成立全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法宣办。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负责指导本地开展活动。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也要安排好本单位“法律进社区”活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落实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制度。“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要与江西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和“十佳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本地、本部门的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和活动总结,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鹰潭普法》开设专栏,及时予以交流与推广。

  (四)加强督促检查。“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全市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分别纳入年度“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综治目标考核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将分别在5月份、8月份、11月份联合组织督查,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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