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对本队安全管理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负全面责任。在矿长和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知、通报等。严格执行矿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
2、负责本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好职工参加矿级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别是扎实抓好队级培训、班组培训和师带徒培训。
3、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处理、核销制度。
4、狠反“三违”,不违章指挥,带头按章作业,及时查处“三违”行为。
5、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合理劳动组织,坚持按照正规作业循环和工序指挥生产,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出勤率。
6、监督现场值班队长、班组长落实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3·15”安全确认制。
7、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和“三基”建设,努力提高队、班管理水平。严格安全质量工资考核,做到队对班组(长),班对个人,每班考核,公布上墙。
8、认真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做到“无时、无处、无人”不达标。
9、定期分析总结本队的安全生产状况,分析总结本队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愿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10、经常深入采面,参加现场值班,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积极排查隐患和查处“三违”行为,对队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11、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12、发生事故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座谈,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13、根据发生事故的等级,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权限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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