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暂缓参军,明年再服兵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第十五条 应征公民为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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