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一、委托代理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有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如下:
1、委托人违反支付费用义务的;
2、委托人违反支付报酬义务的;
3、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都包括哪些呢
合同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给付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四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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