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你的问题,我个人建议如下:
1、一般来讲,公司人事部门应该是有义务将公司员工档案转入公司托管单位,应该是不需要个人去办理的。
2、你说“4月1日以后上海外服的对接人通知过没有交过档案的员工把档案调过去”,这说明B公司那方还是履行过告知的。
3、如果你要上诉我建议你先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看你的情况和要求法律条文方面是否支持。
4、综上,我建议,160元不多,自己出了算了,公司人事变动活跃,很多事情说也说不清楚,如果你是还是那家公司员工那就没什么扯的,正因为离职了所以他们不会管。打官司费钱费时间,还不一定能打赢,自认倒霉吧,以后在就业时注意自己的档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