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卫生院薄弱地区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近两年我区麻疹疫情出现较大幅度回升,部分地区甚至暴发了疫情,主要原因是存在局部免疫空白或免疫薄弱区域。为保持我镇无麻疹疫情状态,确保我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儿童麻疹免疫水平,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构筑牢固免疫屏障,巩固我镇麻疹防控成果,遏制麻疹高发态势,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健康。
二、指标
XXX两剂次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
2.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95%以上,分年龄组免疫接种率95%以上;
3.数据报告完整率100%。
三、强化免疫范围及实施时间
(一)强化免疫地区:尚水村。
(二)目标人群。
村所有8月龄~7岁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二)实施时间。
20__年4月1日~4月25日。4月8日-10日安排摸底排查,11日-17日安排入户通知,18日-19日到学校和村卫生所接种,
20日-24日安排漏种的到卫生院接种,25日安排做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前期组织和准备工作
(一)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开展摸底登记时,务必要向儿童监护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告知接种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通过信息化系统结合托幼机构、学校学生名册和入户登记等各种方式,切实掌握所有应种儿童信息,并将应种儿童信息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年龄组登记到《20__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登记表》(表2)。
(二)保障措施。
1.疫苗、注射器由自治区统一配送。
2.工作表格由各地自行印发。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经费由自治区负责。
4.县、乡镇所需的培训、宣传、冷链运转、督导等经费由各级争取财政专项解决。本次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可以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出,用于补助参与预防接种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
5.人员保障。卫生院负责组织调配抽调充足的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6.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卫生院要准备充足的接种器械、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械。
五、现场实施
(一).临时接种点:设立2个临时接种点,18日上午在尚水小学接种,19日全天在尚水卫生所接种。
(二).确保安全接种。
每个接种点确保器材、药品、疫苗等齐全、管理规范,接种
操作符合规程要求,每个接种点至少有1名以上熟练掌握急救技能的医生。
(三)接种实施。
1.接种前准备。
准备好疫苗、接种器材、急救药品、相关工作表格等。
2.核实接种对象。
应核对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通知20日-24日到卫生院补种。
3.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接种0.5ml,接种操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已知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如明胶、硫酸庆大霉素等)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及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30分钟内未用完的应废弃,不得提前大量将疫苗溶解成液体等待接种。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四)接种登记。
除统一登记外,应将本次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6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和县卫生局相关文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表220__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登记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
表320__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县(市、区)乡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表420__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种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县(市、区)乡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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