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注册应满足实质条件,具备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消费者能否根据声音标识区分商品来源是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标志的功能性指该标志是商品自身性质、技术效果或实质性价值所必需的。
法律分析
声音的商标注册应满足实质条件,具备显著性和非功能性。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消费者在一般注意情况下能否从听觉的角度根据声音标识实现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分。标志的功能性是指该标志的特性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而必不可少的。
拓展延伸
声音商标申请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声音商标申请的要求和条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声音商标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条件。首先,声音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即具备与其他声音有明显区别的特点。其次,声音商标必须能够在商业活动中作为标识使用,以区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此外,声音商标还需要具备稳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申请人在提出声音商标申请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声音样本,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总之,声音商标申请需要满足显著性、可区分性、稳定性等一系列条件,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声音商标的注册要满足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实质条件。显著性是指消费者能否根据声音标识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非功能性则要求声音标识不是由商品性质产生或为实现技术效果所必需。声音商标申请还需要满足显著性、可区分性和稳定性等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声音样本并缴纳相应费用。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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