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34条规定,小区店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司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店面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需与开发商或业委会签订合同,并向当地物价局备案。同时,物业公司需将物业服务标准向小区业主公开,店面服务标准和住宅收费标准不同的服务标准应当不同,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这一规定合法有效,有助于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法律分析
合法。我国物业管理条例34条相关规定,小区店面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司对于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店面也享受了公共物业服务,店面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经过与开发商或业委会合同约定并且到当地物价局备案后收取店面物业费合理、合法。但是物业公司必须将物业服务的服务标准向小区业主公开,店面服务标准和住宅收费标准不同的服务标准应当不同,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监督。
拓展延伸
物业服务标准是否向业主公开?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费用等事项向业主公开。因此,物业服务标准应当向业主公开。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专有部分占用的使用费用等事项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以物业服务收费为名,收取与物业服务无关的额外费用。
结语
物业服务是保障小区业主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对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也享受了公共物业服务。因此,店面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必须将物业服务的服务标准向小区业主公开,并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这样,业主才能放心地享受物业服务,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