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是没有权力出租公共用地的。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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