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罚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若后果严重,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罚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若后果严重,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劣药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的规定,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应当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该法规定,有上述情形的人员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当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因此,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罚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若后果严重,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因此,我们要时刻警惕劣药的存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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