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法律依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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