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为确保公司发生的紧急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事件的扩大,消除或减轻紧急事件造成的环境、人员、财产的损失。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易燃液体泄漏、外泄(溢)、人身伤害、台风/暴雨、环保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失效等紧急事件的控制与处理。
3 职责
3.1 厂长担任紧急应变小组总指挥,负责处理所有紧急事件的应变事务,为紧急应变提供充分的资源;批准模拟演习计划并提供相应资源。
3.2管理者代表担任应变小组副总指挥,在厂长不在时代替厂长处理所有应变事务;负责组织识别潜在事故和应急响应需求,制定应急计划,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队员同时肩负为紧急应变小组组员职责),组织进行模拟演习计划。
3.3安全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在厂长、管理者代表不在场时代替其履行职责。
3.4 灭火小组负责火灾/爆炸的扑救,在其他的应急计划中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分工;阻火小组负责阻止火势蔓延,在其他的应急计划中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进行工作;撤离小组负责物料转移和泄漏处理,在其他应急计划中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配合;救护小组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及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参与其他工作。
3.5 安全环保办负责接受初步信息并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参与处理、汇总应变信息;协助管理者代表制定应急计划,组建义务消防队,组织模拟演习计划。
3.6 安全环保办负责保管义务消防队(紧急应变小组组员)人员名单,若有人员变动时,应通知管理者代表,及时更新、发布名单。
3.7公司员工应理解和熟悉本程序,并按应变小组的指令参与紧急事件应变行动,紧急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初步的应变行动,参加模拟应急演习训练。
4工作程序
4.1紧急事件的预防
4.1.1技术部负责建立、完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4.1.2厂部、各部门主管、班组、安全值勤小组、安全环保办检查公司安全情况。
4.1.3 安全环保办协助管理者代表建立义务消防队,同时赋予其紧急应变小组职责。并保管组员名单,如人员变动,应通知管理者代表,及时补充、更新、发布名单。
4.1.4安全环保办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习训练,编写演习报告。通过模拟演习发现存在问题,对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审,适当修订。
4.1.5安全环保办联络专业保养公司每月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消防系统。
4.1.6车间、仓库等处应备有相应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栓、抹布、沙土等,使用后应及时检查、补充,保持储备。
4.2紧急应变处理
4.2.1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口头向部门经理或安全环保办报告,事件发生在非工作时间则根据情况由现场员工按应急计划进行处理,同时向经理、安全环保办成员、厂长报告事件状况、发生的地点。
4.2.2部门经理和安全环保办成员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到事件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初步的行动,并报告厂长。报告事件发生地点和涉及的设备,事件的基本情况,伤害或损坏的程度及已采取的应变行动。
4.2.3紧急事件发生后,应按《应急计划》进行具体处理。
4.3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按《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执行。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需修订相应程序。
5.相关文件
5.1《应急计划》
5.2《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
5.3《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5.4《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5.5《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5.6《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6.记录
6.1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