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违法,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违反续订合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维权:学校工资拖欠引发的法律纠纷
员工维权:学校工资拖欠引发的法律纠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有责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学校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合法的维权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员工可以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学校拒绝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在法律程序中,员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权益,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学校的违法行为。维权过程可能会较长,但员工有权利获得应得的工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并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员工维权的过程可能会较长,但是员工有权利获得应得的工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