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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怎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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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

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代扣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也应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委托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户作为下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资金,这样公积金中心每月直接将你及你配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你的贷款银行卡,直接利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代扣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也应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委托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户作为下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资金,这样公积金中心每月直接将你及你配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你的贷款银行卡,直接利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给现金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给现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功后,直接将资金转入申请人签订合同时填写的银行卡,而不是现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达到公积金的缴纳期限,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和良好的信用。只有买房或大修自己的房子才能办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二、共同共有房屋用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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