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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章程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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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创建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Ⅱ、全校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张和祥小学环保模范学校

  Ⅲ、办学目标:

  争创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环保意识,习惯良好的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Ⅳ、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Ⅴ、组织机构:

  学校组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指导、帮助,日常管理活动由值周班负责。

  Ⅵ、主要活动:

  1、定期召开环境教育工作例会,每年制订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2、办好环保科技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使学生有明显的收效。

  3、举办废物回收、废电池回收活动。

  4、利用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及时宣传环保动态、信息和知识。

  5、利用好环保校本课程进行学习。

  6、开展“创美”活动教育,评比“创美小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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