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蒋滩村村委会
乙方:
经村委会研究讨论定,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包本村位于 的经济地 亩,每亩 元,承包期二年,20xx年 10 月 30 日至20xx年 10月 30日。
二、承包经济地每亩每年承包费380元,二年一次性交清,交费时间为20xx年 10 月 30 日,共承包经济地 亩,承包费共计 元,承包费交 清后有甲方将经济地发包给乙方。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的沟渠自行清挖,种植作物中遭受水淹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每年犁田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只交纳承包费,不承担水费、集体义务工、公益性费用等。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承包土地内任意取土和种植经果林,破坏土地原貌,如随意取土破坏耕地质量,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随时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不予退还作为罚款。
六、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经管站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蒋滩村村委会
乙方:
20xx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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