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非强制,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根据《民法典》,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者予以登记,发结婚证,否则需补办。
法律分析
法律并没有规定二婚登记要进行婚检,婚检是自愿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后需要进行婚姻登记吗?
婚姻登记后不需要再次进行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是指夫妻在民政部门进行的法律程序,确认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旦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被正式确认。因此,不需要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可能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例如领取结婚证、办理户口迁移等,这些手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后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后续手续要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二婚登记并不需要进行婚检,婚检是自愿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亲属关系的声明。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完成后即确立婚姻关系。婚姻登记后不需要再次登记,但可能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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